為了繼續推進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強化臨床實踐培養與考核,確保實踐培養和考核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關要求銜接,保證專業學位培養質量,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7部門
《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首都醫科大學關于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首醫大校字
〔2014〕43號)以及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考核的有關政策精神,制定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踐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三年級全日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的碩士、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于次年申請學位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博士研究生。
各類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
(一)全日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完成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合格,修滿規定學分。
2.按培養計劃要求完成規定的臨床輪轉培養內容,且出科考核成績合格。(二)非全日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完成所要求的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合格,修滿規定學分。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語和學科綜合全國統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過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組織的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
3.完成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所要求的臨床實踐培養。
(三)免考條件:
1.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已取得北京地區“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者可以免考。
2.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已取得北京地區“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者可以免考。
3.主治醫師或以上醫師資格證書不可以替代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不作為免考條件。
二、考核目的
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培養過程進行審核,對臨床能力進行階段性考核,考核成績為研究生臨床實踐培養的過程考核成績,作為研究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和畢業資格審核的條件之一。
通過臨床實踐培養的階段性考核,對研究生的培養狀態、能力水平和培養前途進行綜
合評估,為合理安排研究生后期培養提供依據。
三、考核方式
碩士專業學位采取理論考核與實踐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博士專業學位采取實踐技
能考核的方式。
四、考核內容與考核形式
(一)碩士研究生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臨床實踐考核參照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第一階段結業考核的標準及要求進行。
1.理論考核:
考試范圍為住院醫師規范細則所要求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包括公共基本理論(本學科相關的基本醫學理論);理論應用(本學科相關的臨床工作方法、診斷與鑒別診斷思路、診療常規和臨床路徑等)。
考核方式為網絡考試。研究生在三年培養期間,每完成一個科室的輪轉并通過出科考核后一個月內,在網上自主完成該科的理論考試。考試系統全年開放,研究生可自行安排時間地點,完成網上考試。
考題形式為選擇題,每學科共100題,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者為合格。考試不及格,可重新考試,重考不限次數。
考試科目,根據輪轉科室確定。在技能考試之前需完成全部已輪轉科室的理論考試,在畢業當年3月份之前需通過所有輪轉科室的理論考試。
2.技能考核:考核范圍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細則所涉及病例病種的診療及操作。
考核方式為分站式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病例考核、病例答辯、病歷書寫、技能操作考核、輔助檢查考核等,具體內容見各學科專業考核方案。
考核成績合格要求:病例考核、病例答辯、病歷書寫、技能操作考核合計100分;輔助檢查部分,滿分100分;兩項分數平均分為技能考核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
(二)博士研究生
按照我校制定的臨床實踐考核的內容進行。只進行技能考核,不進行理論考核。具體
考核內容參見各學科專業考核方案。
五、技能考核工作組織方式
1.碩士研究生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臨床實踐技能考核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實施,為有效地實現該項考核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的銜接,學校委托承擔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任務的相關學院承擔各學科專業的技能考核任務,包括制定相關學科專業的技能考核方案,組織技能考核的命題和考核的實施。各臨床醫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領導作為技能考核考區負責人,負責做好本考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技能考核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博士研究生
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臨床實踐技能考核由各學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門,按照
三級學科范圍自行組織并實施考核。
六、考核工作具體要求
(一)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臨床實踐考核的實施
1.承擔考核任務的臨床醫學院教育處負責本考區相關學科專業的考核實施工作。
2.教育處根據本單位承擔的考核任務,按學科專業組建考核指導委員會,由委員會負責本學科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技能考核方案的制定,指導和監督考核實施。
3.考核指導委員會應由具有臨床醫學副教授或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指導委員會人數依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含臨床醫學研究生導師1-2 名。指導委員會專家應在全校范圍內選擇,優先選擇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各專科委員會委員。
4.各教育處在考核指導委員會指導下,完成以下任務:①確定技能考核小組的專家名單和技能考核的組織實施辦法。考核小組原則上要求由具有臨床醫學副教授或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如為一站式考核,考核小組的專家應為3-5人,如為分站式考核,每站考核小組的專家可減至2-3人;②組織完成對所負責學科全校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技能考核。(二)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臨床實踐考核的實施
1.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臨床實踐考核由導師所在學院教育處組織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2.考核小組由5-7位具有臨床醫學副教授或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半數以上應是具有臨床醫學教授或主任醫師的臨床醫學專家(包括臨床醫學博士生導師和非
首醫系統的專家各1-2名)。
七、成績管理
1.理論考核成績
所有輪轉科室理論考試全部合格,理論考試成績才為合格,考核成績為所有科室成績的平均分。任何一個輪轉科室理論考試不合格,則理論考試總成績為不合格。理論考核不合格者,視為臨床實踐考核成績不合格,依據《首都醫科大學關于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延期培養、結業或退學。
2.技能考核成績
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可強化臨床能力培訓1個月后補考。補考不合格者,視為臨床實踐考核成績不合格,依據《首都醫科大學關于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延期培養、結業或退學。
非全日制醫學碩士、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補考,需在次年重新參加考核。
3.成績單管理
醫學博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踐考核成績單由研究生院統一下發,加蓋“首
都醫科大學研究生院”公章方為有效。醫學博士及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考核成績合格、具有醫師資格證者,方可報名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
八、考區分布與考核日程安排
學校綜合考慮各臨床醫學院的學科優勢、教學資源、承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情況與總體培養能力劃分考區和分配考核任務。
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踐技能考核于10-11月份進行。
九、工作要求
1.承擔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技能考核任務的學院
認真貫徹學校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技能考核的要求,認真組織本考區相關學科專業的考核實施工作,按學科專業組建考核指導委員會,組織完成技能考核工作。合理安排考核流程,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相關信息及材料并組織考核的實施,考核結束后及時上報考核成績,并加強審查及監督,保障成績的準確性。
2.承擔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任務的學院
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對本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組織符合條件考生報名、考試。及時提醒各學科專業研究生關注本學科專業臨床實踐考核的時間及地點。
3.承擔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踐考核工作的學院。
依據考核工作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核工作的實施并上報相關信息及材料,考核結束后及時上報考核成績,并加強審查及監督,保障成績的準確性。
4.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
充分了解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實踐考核改革的要求,督促研究生加強臨床實踐工作,按要求報名并參加考核。關注研究生的考核成績,并給予針對性的指導。
5.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加強臨床實踐培養,誠信參考。針對考核成績和發現的問題,加強后續的學習,不斷
提高自身的臨床實踐能力及知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