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篩選制度,實行中期考核分流,是保證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環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課程學習基本結束后,對其思想品德、課程學習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三方面進行的綜合考核和評定。
(一)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從研究生政治態度、品德修養與法制觀念、學風、勞動和社會實踐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達到研究生培養目標的要求。
(二)課程學習考核。檢查研究生入學以來執行培養計劃情況,所修各門課程的成績和完成學分情況。
(三)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考核。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考核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專業素質。
第三條中期考核的考核對象是具有正式學籍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第四條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及不合格三級。任一部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其中期考核均記作不合格。若三部分考核均為優秀,可推薦為優秀等級。中期考核優秀比例不得超過本專業參加考核人數的20%。
第五條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應在入學后的第三學期進行。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參加中期考核,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導師組)、所在學院(中心)、研究生處同意后方可延期。已辦理休學手續的研究生,與下一年級研究生同期進行中期考核。
第六條中期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按有關要求認真作好個人總結,填寫《重慶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提交給導師(導師組)。
(二)導師(導師組)對所指導的研究生在德、智、體等方面進行全面考評,在《重慶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土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中簽署綜合考評意見,提交所在學院(中心)。
(三)各學院(中心)對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課程學習、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進行全面綜合評議,并給出考核結果。
(四)考核小組秘書根據考核結果填寫《重慶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況匯總表》,連同考核材料一起交研究生處。
(五)研究生處審核后將中期考核的最后結果通報各學院(中心)。
第七條中期考核具體組織和實施
(一)各學院(中心)成立由學院(中心)領導和專業學位點(領域)負責人組成的中期考核領導小組,成員3-5人,領導組織本學院(中心)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二)各學院(中心)按專業成立考核工作組(設考核組長、秘書各1名),原則上由碩士點負責人任考核組長,一般應有3-5位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負責本專業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三)由所在學院黨總支、學生工作辦公室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
(四)各學院(中心)教學管理人員負責統計研究生課程成績,簽字確認后,加蓋學院(中心)公章。完成所有課程學習且學位課平均成績達85分及以上的研究生,課程學習考核評定為“優秀”。
(五)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由專家組進行考核。
1.研究生入學后應在導師指導下,查閱文獻資料,了解學科現狀和動態,盡早確定課題方向,完成論文選題。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于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必須要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應用價值。
2.研究生填寫《重慶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及課題研究計劃》,其中必須包含5000字以上的文獻綜述,要求閱讀與研究方向相關的學術論文和專著,總閱讀量應不少于15-20萬字。開題報告及課題研究計劃經導師(導師組)同意后提交開題報告會。
3.開題報告會應相對集中、公開地進行,以研究生匯報、專家組提問的方式進行。專家組由3-5名具有高級職稱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相關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4.專家組對研究生開題報告進行投票表決,2/3以上人數投票評定為“優秀”(85分及以上)者,論文開題報告考核評定為“優秀”;超過1/3人數投票評定為“不合格”(60分以下)者,論文開題報告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第八條中期考核結果的處理
(一)中期考核通過者,進入學位論文階段。中期考核完成需滿一年,才能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未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參加論文答辯。
(二)延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在三個月之內參加補考核或隨下一年級研究生同期進行考核,補考核工作流程同中期考核。填寫《重慶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補考核)情況匯總表》,連同考核材料一起交研究生處。
(三)補考核通過者,方可進入學位論文階段;補考核不合格者,不宜繼續培養,按《重慶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有關退學規定辦理。
(四)中期考核評定等級為優秀,是參加優秀畢業研究生、西南兵工獎學金等獎項的評選以及提前答辯的必備條件之一。
第九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