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解決我校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而產生的臨時生活困難,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研究生培養的實際需要和獎助體系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取得重慶理工大學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因以下原因,均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一)研究生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直系親屬病故等突發事件,突然中斷研究生經濟來源,以致可能影響其繼續完成學業者。
?。ǘ┭芯可砘贾夭』騾⒓訉W校集體活動遭遇意外事故,需要特殊治療,但家庭經濟困難,以致無法承受者。
?。ㄈ┙浗M織研究認定的特殊困難者。
第三條研究生臨時困難補助的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一次性補助不超過500元、1000元、2000元。對特殊情況的臨時困難補助由學校另行研究,酌情處理。
第四條申請手續和辦理辦法如下:
?。ㄒ唬┯裳芯可救颂岢錾暾?,填寫《重慶理工大學研究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見附件),寫明申請原因、申請補助金額,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醫院診斷證明)以及申請人父母所在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報本人指導教師。
(二)研究生指導教師簽署意見后,送研究生所在學院。
?。ㄈ┧趯W院黨總支就申請的真實性及補助金額簽署意見后,統一報研究生處審批。
?。ㄋ模徍送ㄟ^后由研究生處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并將補助發給研究生本人。
第五條研究生應積極通過申請“三助”崗位,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解決經濟困難的問題。
第六條本辦法從2014級研究生開始執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