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涉密研究生與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學位[2016] 27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涉密學位論文的界定及保密期限
1.研究背景為受企業委托的重大項目,并與企業簽訂相關保密協議的論文。保密期限根據與企業簽署的合同以及相關保密協議確定,一般要求為一至兩年。
2.在我校科學技術研究院保密辦公室備案的軍工保密項目的相關論文。保密期限按照項目內容中的要求執行。
二、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程序
1.涉密論文必須在論文開題(第三學期)前,由導師和研究生根據論文產生的背景情況,提出認定學位論文涉密及保密期限的申請,填寫《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涉密認定表》。學位分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涉及的課題來源,以及研究生及導師承擔涉密科研任務的情況,對論文涉密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并需將《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涉密認定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2.研究生在提交匿名評審論文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免盲審申請表》,未提交申請者,按非涉密論文處理。
3.學位論文完成時,學位分委員會需對照其開題時的學位論文涉密認定及其保密期限,嚴格審核確認,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前將《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申請表》報送研究生院。
三、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規定
1.開題時未進行涉密認定及未在研究生院備案的學位論文,將不再作為涉密學位論文管理。
2.涉密學位論文在開題、中期、預答辯、答辯、歸檔等各個環節,均需按照有關保密管理的各項要求執行,聘請的專家必須具備涉密人員資格。聘請外單位專家需由其所在單位保密部門出具涉密人員資格證明,研究生培養單位應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書,并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
3.涉密學位論文必須在封面右上角標明保密和保密期限,如“保密★2年”,論文電子版須在首頁有標識。
4.所有涉密論文原件、復制件、論文電子版及相關材料由學院負責按照我校有關涉密載體管理規定保存和使用。
四、其他
1.所有涉密的學位論文,保密期結束后,研究生院將統一進行事后盲審,并公開論文。盲審結果按照《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管理辦法》執行,評審結果若有不合格者,將取消導師當年招生資格,并對研究生進行處理。
2.學位論文內容涉及課題組已申請專利相關信息的,按正常程序送審、答辯,在研究生畢業前,可向研究生院提交《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申請表》,最長可申請將學位論文推遲一年公開。
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