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規范科研成果管理,依據《東北財經大學科研成果管理辦法(試行)》(東北財大校發[2015]52號)(以下簡稱“新科研辦法”),結合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各環節工作,包括招考審核、科研激勵、學位申請、導師評選以及研究生評優獎勵等。
二、級別轉換
為保持政策的相對穩定,《東北財經大學認定的中文學術期刊級別一覽表(2011年修訂)》和《東北財經大學外文期刊級別認定標準(2011年修訂)》(以下合稱“舊科研規定”)中的部分期刊級別可與新科研辦法的期刊級別進行轉換,具體規定如下:
1. 舊科研規定中的特級期刊須根據學校的新科研辦法重新認定級別;
2. 舊科研規定中的一級A類期刊視同新科研辦法中的二區期刊(中文);
3. 舊科研規定中的一級B類期刊視同新科研辦法中的三區期刊(中文);
4. 舊科研規定中的二級A類期刊視同新科研辦法中的四區期刊(中文)中的CSSCI來源期刊(含集刊)或CSCD來源期刊;
5. 舊科研規定中的二級B類期刊視同新科研辦法中的四區期刊(中文)中的CSSCI來源期刊(含集刊)和CSCD來源期刊之外期刊。
若舊科研規定中的期刊未在新科研辦法認定的全部期刊范圍之內的,不適用上述級別轉換。
期刊級別轉換對照表
舊科研規定級別 | 新科研辦法級別 |
一級A類期刊 | 二區期刊(中文) |
一級B類期刊 | 三區期刊(中文) |
二級A類期刊 | 四區(中文)中的CSSCI(含集刊)或CSCD來源期刊 |
二級B類期刊 | 四區(中文)中的CSSCI(含集刊)和CSCD來源期刊之外的期刊 |
三、附則
1.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本規定施行之前有關要求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2.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