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研究生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加強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提高研究生教學質量,根據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2年度遼寧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遼教辦發[2012]381號)和《東北財經大學關于加強精品課程建設的意見》(東北財大發[2004]127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目的與原則
第一條 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的目的,是根據培養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要求,建設一批具有一流教師隊伍、一流教學資源、一流教學方法的示范性課程,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學水平。
第二條 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的原則,是堅持由高水平教師擔任主講教師,教學內容具有先進性、科學性與系統性,教學資源可以共享,教學技術與方法先進。
第二章 申報與立項
第三條 申報范圍
凡已連續開設3年以上的碩士、博士研究生課程,包括公共學位課程、專業學位課程和研究方向選修課程,均可申報研究生精品課程。
第四條 申報條件
1.課程負責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職稱,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主講教師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教學與科研水平高。
2.教學內容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和先進性,符合本科學主要研究方向的要求,體系結構合理,能及時吸收本課程研究方向最新研究成果。
3.教學資源豐富,有課程教學大綱和各部分教學內容參考文獻。所有教學資源能夠共享。
4.教學手段與方法先進,能熟練運用多媒體,能開展研討式教學,能理論聯系實際。
5.教學效果好,所講授課程受到廣大研究生和同行專家的好評。
第五條 課程數量
每年評審5-10門校級精品課。
第六條 申報程序
1.本人申請。由課程負責人填寫《東北財經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申請表》,并上報所在學院;
2.學院初審。學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向研究生院提出推薦意見,每個學院每次評審推薦門數一般不超過3門;
3.學校評審。學校聘請校內外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學院推薦的課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網上公示后報主管校長批準立項;
4.學校從校級研究生精品課程中遴選優秀課程,并推薦參加省級、國家級研究生精品課程評選。
第七條 時間和組織
學校每年進行一次研究生精品課程立項評審。研究生精品課程的申報立項一般于每年9月至10月間進行,由研究生院負責具體組織。
第三章 建設、檢查與驗收
第八條 精品課程的規劃、立項、評審、檢查和驗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
第九條 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獲得批準后,要填報《東北財經大學精品課程建設年度計劃書》,經所在學院院長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條 精品課程建設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課程負責人應參照學校、省、國家精品課程建設標準,把握好課程的總體水平和建設進度,統籌安排課程建設資金,對課程年度檢查負全面責任,并定期向學院和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課程建設進展情況。課程負責人因退休或調離需更換新人,需由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研究生院審批確定。
第十一條 精品課程建設周期一般為3年。
第十二條 課程負責人所在學院應對精品課程提供必要支持,定期組織自評和督促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精品課程提出改進措施,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東北財經大學精品課程”網站,發布課程以及與精品課程建設有關的政策、規定、通知等信息。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精品課程的信息發布、正常運行及相關管理工作;課程負責人負責精品課程內容的維護和更新,年度更新或新增的比例不低于 10%。
第十四條 學校對校級精品課程每年檢查一次,檢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對不合格的課程或存在問題的課程應及時整改,經整改、復查仍不合格的課程,取消“東北財經大學大學研究生精品課程”稱號,并停止劃撥、使用精品課程建設經費。
第十五條 國家和省級研究生精品課程在接受學校檢查的同時,須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檢查、評估。
第十六條 項目完成后,課程負責人應及時提交精品課程建設總結報告并申請項目驗收。研究生院組織有關專家對該課程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是否達到項目申請書規定的目標,是否有標志性成果,課程建設經費的使用情況等。
第十七條 校級研究生精品課程由學校頒發“校級研究生精品課程”榮譽證書,有效期為5年。省級研究生精品課程由省教育廳頒發“省級研究生精品課程”榮譽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 資金來源
1.學校為立項的校級研究生精品課程按每門2萬元提供建設資金;
2.學校為省級研究生精品課程在遼寧省教育廳資助的基礎上,按規定比例提供配套資金;
3.學校為國家級研究生精品課程在教育部提供資金的基礎上,按規定比例提供配套資金;
4.有條件的教學單位,也可以學校提供的資助數額為基礎,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資金。
第十九條 研究生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經費應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十條 精品課程建設資金主要由精品課程負責人及主講教師支配使用,應由課程負責人簽字、院長同意、研究生院審批、主管研究生的校長簽字后,由財務負責報銷與核算;10%的建設資金(不包括學院投入部分)由研究生院用于課程錄制、網絡維護及技術支持等方面的費用開支。
第二十一條 資金使用范圍
⒈教材建設費,即精品課程的教科書、教學大綱、教學參考書、習題(案例)等的編寫與出版費用;
⒉課程建設人員補助費,一般不超過建設資金的30%;
⒊實驗教學軟件的開發與引進費、教學課件制作費、課程教學資源制作費、題庫建設費及其升級、維護費用;
⒋資料費、印刷費、耗材費及調研差旅費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東北財經大學校級、省級和國家級研究生精品課程。如省級和國家級精品課程有新要求,按照省和國家有關文件并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