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將在部分學科專業開展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重點建設一批研究生核心課程,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生核心課程的建設旨在更新研究生核心課程的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及手段,培養一批年齡與知識結構合理的研究生核心課程教學團隊。
第二章建設內容及要求
第三條研究生核心課程的建設以研究生學位課程(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為主,具體包括:
A類:研究生公共課程,即面向全校研究生開設的公共課及面向多個一級學科開設的專業基礎課程。
B類:面向一級學科或部分二級學科開設的研究生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
第四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教學要求、教學大綱、教學用書(教材)、教學方法、考核方式及各種現代化教學手段的應用等方面。
第五條“研究生核心課程”的建設要注重原版外文教學資料的應用,在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課程內容,并積極開發新教材,建設一體化設計、多種媒體(紙質教材、電子教材、網絡教材等)有機結合的立體化教材。
第六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中應注重教學團隊的建設。教學團隊原則上應由一名具有正高職稱且師德高尚的研究生教師作為團隊帶頭人,實行在研究生院、相應教學單位指導下的團隊帶頭人負責制;教學團隊組成人員應在職稱、年齡、教學經歷等方面自然形成梯隊形式,保證成員在教學交流中的各層次的全面性和團隊發展人才的不斷層。
第七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項目由申報學科所在培養單位組織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本學科專業內教學經驗豐富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研究生教師,項目組成員一般應由承擔過研究生教學工作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課教師組成。
第三章 項目管理
第七條研究生培養處作為吉林大學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項目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項目的總體規劃、設計、論證、立項、建設、驗收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各環節進行統籌安排。
第九條研究生培養處統一組織進行項目中期檢查,項目組以書面形式提交中期檢查報告,匯報項目研究進展情況及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第十條研究生培養處結合項目中期檢查等過程管理工作,對項目中期建設成效、下階段建設資金預期使用效益進行論證和評價,調控項目建設資金,激勵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研究生培養處統一組織項目驗收工作。項目完成后,各項目組向研究生院提交驗收總結報告,由研究生院組織專家依據已簽定的《研究生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項目任務書》,對各建設項目進行全面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后,進行二次驗收。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項目,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十二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項目經費由研究生院統籌安排。
第十三條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統一管理、集中核算、預算控制、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十四條研究生培養處對“研究生核心課程”項目建設資金實行預算額度控制,根據項目進展和建設效益情況分期撥付建設資金。
第十五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項目經費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擠占。所有與項目經費使用有關的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財經紀律,接受學校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研究生核心課程”建設經費屬專項經費,各項支出應嚴格按學校有關財務管理規定辦理,項目經費的使用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不得挪用、轉借或作任何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使用。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