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工作,保證學位論文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長江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學位論文開題是研究生由以課程學習為主的理論知識教育轉入以課題研究和學位論文撰寫為主的科研創新能力教育的重要培養環節。所有碩士研究生在撰寫學位論文之前,都必須通過學位論文開題。
第二條 學位論文開題是研究生在導師和導師組指導下,提出學位論文課題研究構想,由學院組織專家展開評議,以保證選題及論文設計更加科學、合理的一種人才培養活動。
第三條 學位論文開題的主要目的是檢驗研究生對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論文寫作準備工作是否深入細致,選題是否恰當,資料占有是否翔實、全面,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是否了解、把握,研究是否具有開拓性、創新性。
第四條 學位論文開題主要包括撰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開題答辯、專家評議、完善開題報告四個流程。
第五條 碩士研究生必須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結合導師、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擔的研究項目或課題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長,經與導師充分協商后確定選題,在廣泛查閱文獻、深入調研、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制定學位論文研究方案。
第六條 研究生提交的開題報告,其內容應包括:1.論文選題的理由和意義;2.國內外關于該課題的研究現狀及趨勢;3.本人的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目標、內容、擬突破的難題或攻克的難關、論文的創新或特色、實驗方案或寫作計劃等;4.主要參考文獻目錄。
第七條 碩士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開題答辯必須首先向導師提出申請,申請獲批后,再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開題答辯時,研究生必須用PPT形式匯報開題報告內容,時間不少于15分鐘。
第八條 各學院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定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實施,由至少3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評定小組負責評定。小組成員通過調閱開題報告、聽開題答辯、現場提問等方式,評議論文的選題是否恰當,研究設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內容與方法是否具有開拓性、創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開始進行論文寫作等。
第九條 評議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二種。評議結果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進入學位論文課題研究和學位論文撰寫程序;評議結果為“不合格”的須延期答辯,延期后仍“不合格”的,視為不得通過學位論文開題,但研究生半年后可繼續申請開題。
第十條 開題報告評定工作每年進行兩次,第一次安排在上半年4月中旬進行,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安排在12月中旬進行,12月31日前完成。
第十一條 開題報告通過的時間與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2個月,否則,不得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
第十二條 開題答辯結束后,研究生應認真填寫《長江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登記表》,并將開題報告交所在學院加蓋公章后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存檔,其他材料學院留存備查,研究生院將不定期抽查研究生開題報告材料。
第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