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是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一種集體把關形式。它有助于研究生做好論文的各項準備工作;有助于研究生較好地了解課題中應注意處理和解決的主要問題;有助于加強本學科的學術交流。為了保證和促進研究生按期完成開題報告,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選題的原則
1.選題應緊密結合學科發展實際,碩士研究生的選題應對科技發展或經濟建設有一定的理論和實用價值;博士研究生的選題應站在學科發展前沿,對國家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用價值,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創造性的學術成果。
2.要充分結合導師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自身的基礎,以利于發揮導師專長和調動研究生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
3.要充分考慮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以及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取得創造性成果的可能性。
第二條開題報告的內容
1.課題名稱及來源;
2.選題的背景及研究的意義;
3.研究領域國內外的研究動態及發展趨勢;
4.擬采取的研究方案、技術路線、研究基礎及必須采取的措施(準備工作、現有條件、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與解決途徑);
5.預期達到的目標和主要創新點;
6.研究進度及時間安排;
7.論文工作出差計劃;
8.經費預算與來源;
9.主要參考文獻。
第三條組織與管理
1.在正式組織開題之前,研究生導師組應對研究生開題報告進行審核,通過后由學位點統一組織論文開題工作。
2.博士研究生論文開題評審專家主要由本學科專業博士生指導教師及導師組成員組成;碩士生研究生開題報告以學科專業為單位由學科負責人組織進行,評審專家主要由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及導師組成員組成;評審小組應由5人以上專家組成。
3.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工作,必須由研究生本人參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導師簽署意見,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研究生處學位辦備案。
4.博士研究生的開題報告在第二學期末完成;兩年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開題報告在第二學期末完成;三年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和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開題報告在第三學期初(一般在10月1日之前)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期進行開題報告,必須及時辦理延期手續,經導師和院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后,報研究生處批準、備案。
5.開題報告成績采用兩級制:通過,不通過。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對未通過者,必須在三個月內在學科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重做開題報告。仍未通過者,按“石河子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辦法”處理。
6.開題報告通過后,可進入論文工作階段。原則上不再隨意更改題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題目時,須由研究生寫出書面報告,經導師同意簽字,學院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并在1~2月內重新做開題報告。
7.開題報告完成后,由開題小組秘書填寫《石河子大學研究生開題報告審批匯總表》一式二份,并由組長簽字蓋章后,一份留學院,另一份報研究生處學位辦備案;《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審批表》由組長簽定意見后保存至學院。
第四條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2
2.本規定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