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的管理,及早發現和解決論文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保證學位論文的順利完成,確保論文的質量,決定對研究生學位論文研究工作實行中期檢查制度。具體要求是:
第一條檢查時間
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在第四學期末完成;兩年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在第三學期末完成;三年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在第五學期初(一般在10月1日之前)完成。
第二條檢查小組組成
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組成員由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時的專家組成。
第三條檢查內容
1.是否按開題報告中所安排的計劃進行。
2.論文工作進展情況。
3.存在問題。
4.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始試驗記錄材料。
5.預計能否按計劃完成論文工作等等。
第四條檢查工作安排
1.研究生對開題報告以來的論文工作進行階段總結,填寫《研究生論文工作中期檢查表》。
2.在正式組織論文中期檢查之前,研究生導師組應對研究生論文中期檢查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由學位點統一組織論文中期檢查工作。
3.論文中期檢查會,先由研究生對開題報告以來論文工作做詳細匯報;導師介紹指導研究生論文工作的情況。然后,檢查小組對其論文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檢查小組對研究生論文工作做出評價,提出可否按原計劃進行的意見并填寫《研究生論文中期檢查意見表》。
5.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必須由研究生本人參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導師簽署意見,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研究生處學位辦備案。
如發現研究生論文工作有原則性錯誤,繼續進行下去不可能得出預期效果的,應及時改選論文題目;如研究生論文工作不是按照“開題報告”的要求進行的,導師要認真檢查原因,并提出下一步論文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第五條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2.本規定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