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研究生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學校在評定各類研究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學生(研究生)干部、先進集體及精神文明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基礎上,評選優秀畢業研究生?,F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比例
凡我校畢業的應屆研究生(包含春季畢業,但不含推遲畢業研究生)均可參評。各培養單位按學生工作部下達的推薦指標等額上報。
熱心社會服務工作、品學兼優且做出突出成績的畢業研究生,可由校研究生會提名,直接參加所在培養單位的評審,名額不占用所在培養單位優秀畢業生推薦指標。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信用記錄。
3、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環節,成績優異;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者服務,具有較強的實踐和創新能力。
4、具有正確的就業觀與擇業觀,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優先推薦評選。
5、原則上應獲得過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研究生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或者榮獲校長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寶鋼獎學金,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或做出突出貢獻。
三、申請及評選辦法
1、學生本人申請:
由學生本人通過學校公共數據庫平臺研究生管理系統,依次進入研究生系統→我的事務→獎助學金 →研究生獎勵申請信息(注意申請獎勵名稱下拉框中應選擇上海市優秀畢業研究生或華東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
2、培養單位評審、公示和審批:
各培養單位根據評選條件,按照評審比例組織評選,評審過程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廣泛聽取學生和教師的意見,按照評選條件自下而上進行推選。初步確定本單位優秀畢業生的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三個工作日,接受評議。公示無異議后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在網上進行審批。
各培養單位將經過公示確認的候選人初選名單(姓名、學號)上報學生工作部。
3、學校公示和審批:
學校在審核的基礎上確定相關推薦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研究生院對各培養單位推薦人選進行審批,并以學校公文形式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核。
4、獲獎同學填寫表格:
學生工作部審核名單公示結束以后,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生稱號和市級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同學,需分別下載并填寫紙質版《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和《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表格可在學生工作部日常工作下載區下載,申請理由不少于500字。
5、擇日對獲獎學生進行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四、工作要求
1、各培養單位要充分認識評選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相關評審細則,認真組織評選。
2、各培養單位按照學校要求進行評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以實體培養單位為單位送交給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部將以實體培養單位加蓋公章上報的紙質版名單為最終確認依據。
3、已經被評選為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研究生的稱號:
(1)在離校前有違紀、學術不端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獲得學位者;
(3)在學校規定的最后離校日前仍未簽約,無明確去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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