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西安郵電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課程學習、成績考核的管理工作,提高MBA培養質量,根據《西安郵電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培養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制與學分
MBA全日制學制為3年,其中課程學習時間不少于2年,學位論文寫作與答辯時間不少于1年。根據所修學分與完成畢業論文情況決定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
學生必須按規定修滿45學分,其中必修課不少于33學分,選修課不少于12學分。
二、課程考核方式
1、課程考核采取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
2、必修課采取考試方式,考試一律采用筆試形式。其他課程可采用多種考查方式。
三、命題
1、命題教師應按照教學大綱要求,使用多題型相結合方式進行命題。必修課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其它課程為2個小時。
2、命題教師制定詳細的閱卷評分標準。
3、試題分為A、B兩套,在考試前兩周,命題教師上交紙質版(1份)及其電子版,由MBA教育中心主管教學主任審定后,方可印制。
4、命題教師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如有違反將按西安郵電大學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組織
MBA課程考試組織工作,由MBA教育中心負責。MBA教育中心負責試題印制,考場安排以及監考人員確定。
五、成績考核與管理
1、學生課程學習成績由任課教師根據考核成績、作業和平時考勤嚴格評定。對以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的課程,必須由學生個人或小組獨立完成,杜絕相互抄襲,否則考核成績為零。
2、對于采用多種方式進行考核的課程,必須在任課教師規定的時間內上交考核內容,逾期不交者,該門課程成績為零。
3、課程考試不得出現代考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課程成績為零。
4、課程最終成績根據考核成績和平時成績兩部分綜合評定。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定;平時成績由作業和考勤兩部分構成。
5、任課教師應在課程考核結束后兩周內評卷完畢,及時填寫《西安郵電大學研究生成績登記表》,簽名后,連同試試卷一并送交MBA教育中心。試卷由MBA教育中心存檔至該生畢業后兩年。
六、緩考、曠考處理辦法
1、任課教師負責考勤,缺課超過總學時1/3者,不能參加該課程考核,必須重新學習。
2、因故不能參加考核者,必須事先提出緩考申請,經任課教師同意,MBA教育中心批準,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后,方可緩考。批準緩考的學生,可參加該門課程的補考,成績按正常考核記載。未經批準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按曠考論,成績作零分處理。
七、課程的補考、重修
1、課程考核不及格者,實行補考。
2、學位課成績加權平均未達到75分者,可以重修學位課程中成績低于75分的課程。同一課程重修不能超過兩次。
3、重修由本人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到MBA教育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八、關于查閱試卷和成績單
1、課程考核成績單和試卷資料存檔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試卷和更改成績。
2、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查閱試卷或更改成績者,必須提交申請,經MBA教育中心主任同意,方可進行。
九、附則
1、本辦法由西安郵電大學MB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