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強化工商管理碩士(MBA)培養模式,提高MBA的培養質量,根據《西安郵電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培養管理規定》,結合我校MBA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MBA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教學活動及學院安排的其他活動。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缺席者,均以曠課論處。
二、MBA研究生上課時要尊敬老師,認真聽講,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吸煙,不得使用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不得處理公務,不能影響正常的課堂秩序。
三、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MBA研究生每次上課前必須本人簽到,由他人代簽無效,代簽次數超過三次者,不得參加期末考試,所修課程學分不予認可。
四、凡每門課程缺課(含準假在內)累計超過該門課程三分之一學時,不得參加考試,須申請重修。
五、MBA研究生的請假制度。
1、必須按時上課和參加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無故不到者,以曠課論處。一學期曠課次數累計達到二分之一者,作退學處理。
2、因故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MBA教育中心請假,如需續假,須到MBA教育中心辦理書面續假手續。
3、因病請假,須持相關證明由班主任批準。
4、考試期間請病假,必須出示醫院證明,并辦理緩考手續;請事假必須持有關單位證明并履行請假手續。除急病或緊急事故外,一般不得事后請假。
5、因事、因病請假,一學期內病假累計超過總學時1/2者應予以休學。缺課時間累計超過某門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者,該門課重修。
六、MBA研究生在各項考試中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紀律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MBA學生在校期間的出國進修、留學等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八、附則
1、本辦法由西安郵電大學MB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