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校期間應修滿規定的總學分,學分分為課程學分、社會調研學分和科研學分三類。總學分最低為41學分,三類學分必須分別修滿,方可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培養需要,確定各專業和研究方向所需修滿的最低學分,但不得低于總則標準。
(一)各類學分具體規定如下:
1、課程學分: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修滿的課程總學分最低為35學分。應修課程分為學位課、必修課和選修課。一般按每學分為16課時安排。
(1)學位課(13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8學分,專業學位課5學位;
(2)必修課(14學分):其中公共必修課6學分,專業必修課8學分;
(3)選修課程(最低為8學分)。
(二)課程成績要求
學位課課程成績75分及以上為合格,其他課60分及以上為合格。第一外語為英語者(以入學考試參加的外語語種為準),需參加國家CET6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方能授予學位。第一外語為其它語種者,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同等水平測試,成績合格者方能授予學位。
2、社會調研學分
研究生必須從事與專業要求相符的社會調研活動,計2學分。調研應按計劃進行。調研結束后,須向導師提交社會調研報告,導師根據社會調研報告質量評定成績,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等次,評定為不合格者,需重新撰寫調研報告直至通過為止。社會調研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學期,各學院(研究院所)也可根據需要,利用假期進行。
3、科研學分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應取得2學分及以上的科研學分。科研學分的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在著名權威專業刊物上獨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20學分;在一般權威專業刊物上獨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10學分;在CSSCI或CSCD來源刊物上獨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4學分;在北大版中文核心刊物(最近版)上獨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3學分;在一般刊物(包括論文集)上獨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每篇計2學分。
所發表論文的作者單位須為江西財經大學,否則不予認定學分;發表論文的級別論定按《江西財經大學學術期刊目錄》規定執行;《江西財經大學學報》視為CSSCI相同級別;《江西經濟分析》視為一般核心,發表后經省級及以上領導批示,可視為CSSCI相同級別;
合作發表論文者,若合作者為其導師,可視為研究生的獨立成果計算學分,當合作者為其他人時,按每篇文章學分數除以作者總人數為作者的科研學分數;作者的署名順序與學分計算無關(下同)。
(2)參編公開出版的專業教材或著作,每獨立完成一章計2學分。
(3)擔任公開出版的專業教材或著作的主編或副主編,每本計4學分。
(4)每主持完成一項校級課題研究計2學分。每參與已通過鑒定的一項校級課題研究計1學分。每主持完成一項省級課題(含江西省研究生創新項目)研究計4學分,每參與已通過鑒定的省級課題計2學分。
(5)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提交的每篇學術論文(以論文宣讀證為準)計1學分(外文論文計2學分),或參加并提交的學術論文若入選會議論文集(含光盤)計1學分(外文論文計2學分);若收入正式出版的會議論文集計2學分(若以外文形式計3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