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校碩士學位授予質量,加強學位管理,提高學位論文水平,培養研究生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學校決定自2010年起,每年在應屆畢業研究生中進行一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工作,以評促進學位論文質量的提高。同時鼓勵和提倡研究生導師,針對培養目標采取各種方式培養出有理想、有水平、有能力的高素質人才。
一、評選原則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
二、評選標準
1.論文選題著眼于本學科及相關領域前沿問題或重要現實問題,具有較高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
2.論文在理論或方法上有較大的創新,創造性地解決了本學科的重要問題,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探索了有價值的現象、規律,提出了新見解、新方法,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或應用前景。
3.論文形式規范,材料翔實,推理嚴密,行文流暢,表達準確,能反映學位論文作者系統深入或較為寬廣的專業知識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4.有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在本學科重要學術期刊上發表或被權威檢索收錄,或出版高水平的學術專著,或獲得較高級別學術獎勵等。
三、評選范圍和時間
本學年的參評對象,主要為本學年度碩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在每年的5、6月份進行。
四、評選程序
1.各培養單位按照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標準,根據學位論文評閱結果、答辯委員會表決結果和在校期間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等情況,進行校級優秀碩士學位候選論文的初選工作,確保真正選出本單位的優秀學位論文。
2.初選結果報校學位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后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批準發文。對評選出的優秀論文,學校將頒發“湖北師范學院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證書。
3.學校根據各碩士點申請學位的研究生人數下達推薦校優秀學位論文指標。國家和省評選優秀學位論文時,學校將根據下達的名額,在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中進行選拔推薦。
五、其它事項
1.我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及向湖北省推薦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領導下,由研究生處學位辦公室負責組織進行。
2.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入選名單進行公布。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入選論文名單公布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研究生處學位辦公室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異議內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出異議者的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校學位辦公室負責處理異議,并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給予嚴格保密。
3.對已獲獎的論文,如發現有剽竊、作假或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湖北師范學院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稱號并予以公布,對已授予的碩士學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5.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