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 則
1.復試工作是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查MBA考生綜合能力和素質的重要環節。為促進MBA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MBA招生質量和秩序,根據教育部《關于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和國家MBA教育指導委員會相關精神,結合我校MBA教育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2.第一志愿報名且上線考生均需參加復試,復試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的范圍內,復試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我校對MBA錄取的規定,復試合格后進入錄取序列,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二、復試的目的和原則
復試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評判考生的政治素質、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和聽力,以及通過面試考察考生的管理潛質、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
我校的復試工作將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擇優錄取。復試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程考核成績實行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組織與管理
1.成立學校和經管學院MBA教育中心兩級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成員由紀檢、研究生院等職能部門人員組成;經管學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主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相關專業或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等組成。
經管學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的職責:
1.執行我校復試辦法,組織好復試各環節工作。
2.負責本單位相關專業或研究方向碩士生復試考核小組的組建。
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成員人數應不少于五人,組長一人,組員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3.負責各專業復試考核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的審核。
4.負責參加復試考生的政審工作。
5.負責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6.負責受理所屬專業考生的投訴及對考試過程出現問題的處理。
四、復試紀律
1.復試環節實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親屬參加該學位點研究生復試者,本人不能作為復試小組成員。
2.堅決杜絕復試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對于復試過程中出現的不正當做法所引發的問題,學校將視其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3.面試應有專人記錄,統計面試小組人員的打分要有2人以上參與,當場確定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必須有3人以上流水作業評卷,并在試卷上簽字。面試結束后,連同復試記錄、分數統計等經導師組長簽字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各專業應嚴格按照時間要求上報復試結果,以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復試對象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成績達到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MBA考生;
2.由本人提出調劑申請,且經我院MBA教育中心和我校招生辦審核批準的調劑生。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的計算方法
1.復試內容:復試內容包括復試筆試、綜合素質面試以及外語聽力口語水平面試三個部分。綜合素質面試包括考生個人自述、專業知識考察、思想政治理論考核。
(1)考生個人自述:主要涉及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從業現狀、職業規劃、成績和榮譽、專業認識、學習計劃等,以及考生期望展示的個人素質。
(2)專業知識考察:通過對專業知識及企業相關的熱點問題考察,考評考生綜合專業知識能力。
(3)思想政治理論考核:考查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等方面的素質。
(4)英語水平測試:復試專家用英語向考生隨機提問,根據考生用英語回答的情況進行評分。
2.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x60%+英語口語和聽力x40%
總成績=(初試成績/3)x60%+復試成績x40%
七、錄取規則
1.復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據報考時第一志愿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4.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完成復試過程的所有考試,如有一個部分缺考,則不予錄取。
5.學校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一經查實,不予錄取。
6.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我校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不做另行規定。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錄取。
7.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并交至我校,否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