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需堅持“按計劃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復試工作,提高招生質量;堅持信息公開,完善監督機制,不斷完善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一、復試組織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巡視和監督。
二級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包括院分黨委書記、院長、分黨委紀委書記、分管院領導及MBA中心主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MBA復試及面試工作實行專家組負責制。專家組成員需具有教學經驗和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組成;每組專家不少于5人, 其中1人應具備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能力。
復試前MBA中心需將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組名單及復試工作安排上報研究生院。
二、報考資格審查
復試前MBA中心應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4月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報考資格審查內容包括:
1.政治審核:考生需攜帶《新疆大學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審查表》,可登錄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政治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2.學歷審核:(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①準考證原件②學歷證書原件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原件,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入學前3年9月1日前頒發)。(2)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須持有:①已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證書原件(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學力考生,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應在入學前5年9月1日前頒發;②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主干課程,成績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績證明);③其它同(1)。
3.其它材料:(1)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少數民族考生還需提供HSK或MHK等級證書;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歷屆考生還必須提供社保證明及定向就業協議書。
考生應同時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新生入學時需再次審驗報考錄取資格。
三、復試的基本要求
(一)進入復試的考生成績需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的B類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一志愿上線人數較多專業,可根據《新疆大學碩士分專業招生規模數》及《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適當提高要求,確定具體進入復試分數線要求,并以書面申請形式送研究生院,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研究生院備案。
?。ǘ┩葘W力以及跨一級學科報考考生的復試
跨專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現場確認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須加試(筆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是否跨專業由學院認定,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ㄈ╆P于統考線下考生(破格生)的復試
根據國家規定,對初試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允許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的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規模的3%。超低分考生(考生的考試成績≤30分)不再破格。具體破格規定參照《新疆大學碩士研究生破格進入復試要求》。
(四)調劑復試基本條件
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滿足以下條件,允許考生申請調劑: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B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根據規定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調劑考生必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調劑工作按國家規定另行通知。
8.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同一專業內可申請調劑。
四、復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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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重點考察考生掌握的知識結構和創新能力、培養潛質等。復試要求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學院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面試由各專家復試小組負責。
筆試和面試(包括實踐環節)都要在《新疆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新疆大學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中真實記錄,并將原始材料(試卷、面試記錄)送研究生院備案。
(二)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及基礎知識測試;綜合情況面試。
MBA專業考生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及基礎知識測試,由MBA中心組織進行。測試過程中當場給出分數。
2、同等學力考生以及跨一級學科報考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的命題和考試由MBA中心組織。
3、復試過程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考查內容不僅要包括考試成績、學科基礎和專業能力,還要包括平時成績、科研能力、發展潛質等,同時,必須考核了解考生思想品德表現和心理健康狀況,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4、專業學位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復試成績由專業課復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三部分組成,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每位考生綜合面試和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水平測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復試權重是指考生復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比重,復試權重為40%。
錄取成績計算公式:(初試總成績300分)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復試成績、錄取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6、復試不合格的,即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學力以及跨一級學科報考考生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報考學院復試規則規定錄取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
7、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復試比例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復試結果須進行排序,排序結果送研究生院備案。復試應公開、透明,復試成績、排名以及復試后擬錄取到何專業等情況要及時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8、復試考生請于復試期間(時間另行通知)持準考證、身份證及一張一寸免冠照片,130元體檢費,空腹在校醫院進行體檢,過后不予辦理。復試考生也可以提供近兩個月內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達到體檢標準的可免體檢。
六、復試工作中的幾個具體問題
1、復試錄取工作需本著公平、公正、規范原則。
2、復試工作須實行三公開:即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結果公開。
3、復試工作全程錄像、錄音。
4、未被錄取考生的咨詢,應做必要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