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是一門和人性弱點有關的知識——欺詐、犯罪、違約、侵權、遺棄等等,這些都不是人性的優點;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是一門需要用實踐經驗去感悟--公司、合同、保險、損害賠償、國際貿易等等,這些都是貼近實踐的知識。
法律在職研究生更為直接的優勢是多元化的教育背景。如今,大學本科教育與謀生聯系在一起,人稱“前程教育”。學生從進入校門開始,就被鎖定在他們所知有限的“專業”之內,知識單一、狹窄,是“專業”教育的一個通病。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在本科階段的專業都不是法學(在職法律碩士除外),這意味著法律碩士作為一個整體,有更為多元化的知識背景去支撐法學學習,法律之外的任何知識對于領悟法律都不是多余的。
培養法學通才是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學院的教育目標,我們希望學生能夠勝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法律顧問,法律服務市場的機會總是和你有緣,而不希望學生在從事任何法律職業之前就預先限定自己屬于哪一個法律分支。
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學院的課程將注重法律原理的闡述和法律規則的應用。教授應當努力讓學生知道法律規則背后的原理--規則是如何形成的、規則有哪些局限性、規則未來的趨勢是什么;教授也應當向學生展示活的法律--規則如何應用于個案。
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學院將強化學生的閱讀和寫作訓練。今天,我們獲取知識的途徑增加了,數據庫和互聯網給我們的學習帶來了以前不可想像的便利,多多益善地讀書在技術上已經不再有什么障礙。一般說來,學生在大學本科期間動筆的機會不多,比較認真的寫作可能只有一次,那就是寫畢業論文。但是,到寫畢業論文的時候,找工作、考研等諸多事務已經讓人分心、煩心,難以進入寫作狀態。寫作能力是我們評估學生的標準之一,因為,任何法律職業都需要超常的寫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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