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進一步發揮省研究生教育學會對省內高校研究生師資隊伍建設與教學管理水平提高的促進作用,決定開展2021年省研究生教育學會科研項目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會精神, 堅持以立德樹人、 服務需求、 提高質量、 追求卓越為主線, 進一步推動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 切實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質量。結合高校實際與特色,結合青年教師和管理人員的發展 需要,重點支持與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 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等相關的項目(見附件3)。
二、項目類別
全省本次擬設置項目20項。
三、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面向全省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申報。主要資助承擔研究生教學和培養工作的青年教師,或從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員〔原則上45周歲以下(含)〕。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具有合理的梯隊,項目申請者須是該項目的組織者和指導者,并在項目中承擔實質性的任務。
2.項目申請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較充分的前期準備和一定數量的相關研究成果,有相應合理的學術梯隊,并能作為項目的實際主持者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單位的聘任期須覆蓋所申請項目的研究執行期。離退休教師、非學校在編人員可以作為研究人員參與課題組,但不能作為課題主持人。
3.申請項目要求思想新穎,創新性強,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先進可行,符合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學實際需要,已具備一定的研究基礎和工作條件,經費預算合理。
4.項目申請者已在承擔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或三年來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或不執行有關部門和學校科研管理規定的不予立項。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廳科研項目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再給予項目立項。各學院推薦申報時應嚴格審核把關。
5.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人只能同時在研1個學會科研項目(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
四、申報辦法
1.申請者應填寫《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學會科研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提交所在學院,由所在學院對申報者資格和申報課題進行審核后排序擇優推薦。
2.各學院填寫《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學會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按照推薦順序排序)(見附件1),將《申請書》及《匯總表》于6月21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東科教樓南203室),電子版發送至yjspy@zjut.edu.cn。研究生院將統一組織評審后,推薦至省研究生教育學會。
請各相關學院要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項目管理
1.在省學位辦的大力支持下,2021年學會立項項目繼續列入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
2.完成申報后,學會將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核、專家組評審及擬立項課題公示。立項課題分為重點課題、一般課題、自籌課題三類,學會將對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并鼓勵各申報單位給予經費配套。
3.學會科研項目的研究期限一般為2至3年。項目申報人應按計劃完成項目研究,并及時申請結題。
4.各學院要加強對學會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加強跟蹤監督,強化過程管理,督促項目負責人按計劃開展各項主要內容。項目結題流程參照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規定,相關結題材料由學校審核并留存備查,同時另報一份結題材料至學會存檔。
5.項目結題依據為《申請書》中“預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內容。結題時,項目責任人作為第一署名人至少應有正式發表的論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專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項目責任人的,應為課題組成員),或提交并被采納的研究咨詢報告1篇(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該成果同時要求在《浙江研究生教育》期刊(內部刊物)發表。
6.學會科研項目產生的有關成果,均應標注“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學會立項資助(項目編號)”和“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資助(項目編號)”。未標注或標注錯誤的,不作為項目結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