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根據《北京建筑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北建大研發〔2016〕13號),研究生院組織開展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畢業研究生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含2020年12月、2021年6月)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1.學位論文在本學科領域有新的見解,并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論文撰寫規范;
2.學位論文作者在學期間學術成果突出,取得與碩士學位論文內容相關的成果(已經正式刊出),除達到學校及所在學院(學科)對碩士生在學期間取得學術成果的基本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本學科領域發表高水平論文不少于1篇。
①建筑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設計學一級學科點及建筑學、城市規劃、工業設計工程專業學位點研究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SCI、SSCI、EI、CSSCI、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和北大圖書館核心期刊)或學科評估指定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
②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數學一級學科點及機械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測繪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物流工程專業學位點研究生在SCI、EI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
③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一級學科點及工商管理、項目管理、社會工作專業學位點研究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SCI、SSCI、EI、CSSCI、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和北大圖書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
(2)以第一完成人(或導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獲得授權的國家發明專利不少于1項,或參與制定出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規范不少于1項。
(3)獲國家級科研(教學)獎勵或省部級科研(教學)獎勵不少于1項,或學科評估統計的建筑設計獎項不少于1項,或有參加省部級及以上行業展覽的專業作品(有入展證書)。
3.學位論文評閱成績均達到80分及以上;
4.學位論文答辯成績一般要達到85分及以上。
三、評選名額分配
1. 評選限額原則
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的基礎上,以學院為單位評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同一學院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同屆同期授予碩士學位論文總數的10%。
2. 推薦評選名額分配
序號 | 單位 | 評選基數 | 評選限額 |
1 | 建筑學院 | 139 | 14 |
2 | 土木學院 | 128 | 13 |
3 | 環能學院 | 140 | 14 |
4 | 測繪學院 | 62 | 6 |
5 | 經管學院 | 98 | 10 |
6 | 電信學院 | 45 | 5 |
7 | 機電學院 | 36 | 4 |
8 | 理學院 | 15 | 2 |
9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 | 0 |
合計 | 663 | 68 |
備注:評選基數中包含2020年12月已授予學位人數及2021年6月申請碩士學位人數
四、材料報送要求
1. 參評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申請,導出“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提交所在學院審核;
2. 學院填寫“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名單”,與推薦名單對應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申請審批表”一并報送研究生院審核。
五、報送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1. 時間:受理推薦截止時間為6月17日;
2. 聯系人:姚遠,68322538,yaoyuan@bucea.edu.cn
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以評優選優的態度,做好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確保評優工作有序規范。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