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便于參加盲審的博士生及時修改論文和組織論文答辯,我們將及時在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tǒng)上公布已返回的專家評閱結(jié)果和專家評閱書,請同學們及時查看。
二、盲審論文的評閱周期為40天,原則上四次論文評審的完成時間為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隨后一周為遺留問題處理時間(主要是未完成論文評審的追繳),一周后院系可以安排論文答辯(無論評閱意見是否完全返回)。
三、我校博士學位論文盲審的評價結(jié)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根據(jù)上述四個等級,評審專家會給出3個不同的意見:同意答辯、修改后直接答辯和不同意答辯。
四、對評閱意見的處理辦法
1、如果學位論文的3個評審專家給出的評審意見均為同意答辯,收到評閱書后,可以在答辯系統(tǒng)中下載所有的答辯材料,憑預(yù)答辯記錄(要求導師簽字)到學位辦領(lǐng)取答辯表決票,組織學位論文答辯;如果學位論文的3個評審專家給出的評審意見都是同意答辯,收到評閱書后,可以在答辯系統(tǒng)中下載所有的答辯材料,憑預(yù)答辯記錄(要求導師簽字)到學位辦領(lǐng)取答辯表決票,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2、“不同意答辯”的處理辦法
如果評審專家給出“不同意答辯”意見,應(yīng)對學位論文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在收到評閱書之日至少1個月后,送原專家再次進行盲審,根據(jù)第二次“盲審”結(jié)果決定是否可以進行答辯。
如確屬評審中存在學術(shù)觀點分歧導致評閱結(jié)果有失公正的,建議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接到導師和研究生本人提出更換評審專家的申訴后,先組織同行專家對盲審專家給出的不同答辯意見進行審定,再決定是否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更換原評審專家的申訴。如果在校學位委員會申訴成功,學位辦將重新選擇評審專家進行盲審,同時將原3位盲審專家的評閱意見連同盲審論文一并寄送。
3、“修改后直接答辯”的處理辦法(建議)
盲審結(jié)果中專家給出“修改后直接答辯”的情況,請導師和研究生本人應(yīng)認真對待評審專家的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盲審專家修改意見的反饋表》。此表一式二份(可以復印),完成論文答辯后,原件在申請學位時交學位辦,復印件留院系研究生秘書備案。
對修改后直接答辯,分以下三種情況進行處理:
1).專家建議僅是論文格式(錯別字、圖表標注錯誤等)方面的修改,不涉及論文實質(zhì)內(nèi)容方面的修改,填寫《反饋表》中一、二和三項即可。
2).如果專家建議涉及論文實質(zhì)內(nèi)容的修改,需要完成《反饋表》所有內(nèi)容(一、二、三項自行填寫,四、五需要答辯委員會、學位分會給出意見)。
3).如果專家建議論文需要重大修改,請導師和學生本人認真考慮是否需要推遲答辯。答辯時同樣需要完成《反饋表》中各項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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