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學校校歷安排,本學期研究生課程教學相關工作將于2020年12月26日結束。現將期末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課程考試安排
本學期研究生課程期末考試安排在第16、17兩周(2020年12月27日—2021年1月9日)。各學院(研究院)(以下簡稱“學院”)應在考試周內停止課程的教學工作,進入期末復習和考試階段。在復習考試周期間,原上課教室安排停止執行,需用使用教室進行輔導或考試的學院應向教務處教學科申請。
為避免學生考試時間沖突,課程考試原則上安排在課程原來上課的時間段進行,考試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考試周內考試時間段安排如下:上午8:00-10:00(對應1-2節)、10:30-12:30(對應3-4節);下午14:00-16:00(對應5-6節)、16:30-18:30(對應7-8節);晚上19:00-21:00(對應9-11節)。
1.公共課程考試:本學期全校性公共外語課程考試安排如下:
12月28日 10:30-12:30 研究生英語
12月29日 14:00-16:00 漢語Ⅰ(1班、3班、5班、6班、7班、8班均線上考試)
具體地點安排,學生可向任課老師咨詢,或登錄研究生信息平臺進行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他全校性公共課考試由各任課老師安排。
2.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中規定,公共課程和必修課程考核原則上采用考試方式,各學院應將本學期必修課程考試安排(電子版和紙質版)于2020年12月14日之前上報至研究生院培養與管理辦公室。
二、考試命題與試卷管理
研究生課程考試應建立命題審核制。由學院教研室、系主任或分管教學的領導對研究生課程考試命題進行審核把關。研究生統開課程如有平行班或重復班,應當統一考核形式,由不同任課教師共同命題,共同編制考卷,共同評閱試卷。
各學院要加強考試試卷管理,原則上課程試卷必須送到學校印刷廠按規范要求印刷,印刷廠應組織專人負責試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實保密措施,嚴防泄題、漏題。
研究生考試須用研究生院統一印制的答題紙,答題紙由學院到研究生院找蘇月英老師開取領取單后到校印刷廠領取。
研究生課程考試試卷(含課程論文)應由任課教師交學院保存至研究生畢業后三年。
課程教學檔案主要內容詳見《廈門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基本規范》,由課程任課教師負責填報、收集、歸檔后交由研究生教學秘書保存在各學院。
三、監考安排與要求
1.各學院應在考試前開展監考人員教育,組織監考人員認真學習《廈門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廈門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研究生課程考試監考教師守則》,要求監考人員認真履行監考職責。
2.各學院要配足監考人員,每間考室原則上至少安排2名監考、100 -150人的應至少安排3人監考、150人以上的應至少安排4名監考。主考教師同時負責多間考室時,不能計入監考人數。各學院應安排本學院教師(不得安排研究生)擔任公共課監考。
3.各學院原則上不能安排教學助理擔任監考。個別考場因人數較多,確實需要教學助理協助監考,必須在考前對教學助理進行培訓,且每間考場至少有一名在職教職工擔任監考。
4.各學院應重新強調監考教師職責。監考教師應認真閱讀研究生課程考試監考教師守則,明確監考職責。考試開始前,應主動向研究生宣讀考試考場規則,檢查核對學生身份,清理考室并做好考室清場工作。監考過程中,應全程巡視,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考試結束后,應及時清點試卷,填寫《考場監考情況報告表》并及時報告給主考教師。
5.期末考試期間,各學院主要領導應到考場巡視,了解考場情況,督促監考教師認真監考,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研究生院將組織工作人員和教學指導小組隨時巡視考場,加大考試巡視力度。凡一旦發現學生考試作弊行為,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試紀律與誠信教育
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杜絕考試作弊現象發生,各學院應在考試前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讓每個學生知紀、遵紀、守紀。在考試過程要嚴格、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中出現各類違規違紀、作弊行為,堅決按照我校《廈門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廈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嚴肅處理。
參加考試的學生應攜帶學生證或校園卡(需有照片)進入考場。無論考試形式為開卷考、半閉卷考還是閉卷考,均嚴禁攜帶手機、電腦、PAD 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
五、成績登記
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相關要求,任課教師應在課程考核結束后、且最遲不超過新學期開學后第一周,通過研究生成績系統錄入研究生成績,并將成績表打印簽名后交本學院研究生秘書備案(公共課程成績登記表由研究生院存檔)。
研究生課程成績一般采用百分制和等級制兩種評定方式。課程成績達到60分或D以上為合格。課程成績合格方可獲得學分。
六、課程重修與緩考
根據《廈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要求,研究生課程考核成績不合格,課程應當重修。必修課重修應重選原課程,選修課重修可以重選原課程,也可以按照培養方案要求重選其他課程。重修課程可以與下一年級一起修讀,也可以修讀同年級其他班級的相同課程。
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加考試,應根據《廈門大學研究生課程緩考辦法》要求辦理緩考手續,獲準緩考的研究生只能參加該課程下一輪次的考試,不能提前或單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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