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兼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善用互聯網思維和信息化手段,進一步推動研究生復試工作在發展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科學選拔,實現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范性。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強化制度意識、規則意識、程序意識,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政策咨詢和考生服務工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公開有關信息。
三、招生計劃
見《武漢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四、劃線原則
(一)培養單位以招生計劃為依據,結合生源情況(考生志愿、初試成績等),按一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劃定本單位復試分數線。所有類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均不得低于國家線。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統籌考慮調劑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
(三)“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對口支援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由學校統一劃線。
五、復試要求
復試詳細要求查看:2021年武漢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及相關要求
六、調劑
調劑復試要求查看:2021年武漢大學碩士研究生調劑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培養單位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況的直接了解,必要時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實際狀況,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將在入學前組織體檢。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錄取原則、類別、培養方式和獎學金
(一)錄取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嚴格按照培養單位招生計劃和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進行錄取。
(二)錄取類別
根據《武漢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全日制計劃原則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計劃限招在職定向就業生。
定向就業:畢業后按定向合同就業。“在職研究生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屬于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非在職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屬于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生須于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未簽訂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培養方式
全日制: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四)學費及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詳見《武漢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五)其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如申請調出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報考單位復試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十、信息公開公示
培養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公告,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請考生關注各培養單位網站。
擬錄取名單將在培養單位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培養單位提出申訴。
十一、違規處理
學校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如有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行為,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咨詢與監督方式
聯系電話:
027-68754125(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工作時間開通)
027-68752636(武漢大學紀委監察部,工作時間開通)
特此公告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9日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