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
學科綜合考試是博士研究生課程學習結束、進入學位論文階段之間的一次綜合性檢查考核,是博士生培養過程管理的重要環節。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學位〔2020〕1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武漢大學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全過程質量管理辦法》(武大研字〔2021〕7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關于學科綜合考試的有關要求,現將2021—2022學年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科綜合考試的對象與時間安排
本次學科綜合考試的對象主要是2020級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一般應在本學期結束前完成,特殊情況也可以安排在明年上半年。
二、學科綜合考試的內容、方式與結果
學科綜合考試是對博士生思想政治表現、課程學習情況、專業基礎理論掌握情況、科學研究能力等進行的綜合性檢查考核。
學科綜合考試可以根據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采用多種方式,可采用筆試(組織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的統一測試),可采用面試(就本學科基礎理論、發展前沿、熱點問題等進行提問和作答)等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創新方式(如基本情況匯報+學術研究進展報告或學位論文選題綜述報告等)。
學科綜合考試的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暫緩通過。
三、學科綜合考試的程序與要求
1.各培養單位要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的學科綜合考試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統籌協調相關工作;成立學科綜合考試專家小組,一般應由本學科或相關學科3—5名教授組成,并指定其中1名專家負責主持學科綜合考試相關工作;各培養單位制定的學科綜合考試工作方案和具體安排表,最遲應于學科綜合考試前一周報研究生院培養處(聯系人:盧老師;電話:68754172,地點:當代樓A407辦公室)備案,研究生院將組織專人到學科綜合考試現場進行抽查巡視。
2.參加學科綜合考試的博士生應填寫《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登記表》(見附件1),并按照本單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按時參加學科綜合考試,考核專家小組根據博士生的綜合表現,科學公正地評定等級。
3.各培養單位學科綜合考試工作小組對考試結果進行審核,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4.對于在學科綜合考試中獲得“合格”及以上等級的博士生,可進入后續培養環節(科研訓練、學位論文開題、社會實踐等),其中獲得“優秀”、“良好”等級的博士生,培養單位在評獎評優評先中予以優先考慮;對于“暫緩通過”的博士生,培養單位要進一步了解情況,給予警示、指導和幫助,“暫緩通過”的博士生可申請參加第二次學科綜合考試(與第一次考試的間隔時間不少于3個月),如果兩次均未通過,按退學處理(碩博連讀生、直博生可轉為碩士生)。
5.公示期結束,無異議后,培養單位將《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結果匯總表》紙質版報研究生院培養處備案。各培養單位應將《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登記表》存檔。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