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維護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等文件精神、湖北省疫情防控部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2、綜合評價、科學選拔。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成績是研究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強監督、嚴謹規范。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保證復試工作過程無漏洞,程序無瑕疵,維護復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4、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錄取辦法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管以及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督察組。督察組由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與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受理舉報、安排巡視員對學院復試組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重要環節,關鍵崗位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一崗多控、多崗監督”。
3、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總支書記、分管院長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若干名,負責制定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審核本學院擬錄取名單。根據防疫相關要求,組織專人進行復試相關場地的消殺,并做好評委及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及防護。
4、各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專家5人以上組成,復試前由學院隨機抽取5名專家組成復試小組參與復試。復試專家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
5、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
三、調劑工作
四、復試實施辦法
五、紀律要求
1、復試紀律。各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行為,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專業的復試工作。復試過程安排全程錄音、錄像。
2、舉報與違規處理。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本校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信息。各學院及時公布復試細則,公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參加復試的考生成績及學院擬錄取名單。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學院和個人,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各專業考生復試所在學院
學院 | 復試專業 |
經濟管理與法學院 | 應用經濟學/法律碩士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教育科學學院 | 教育學/教育管理/小學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 |
體育學院 | 體育碩士 |
文學院 | 中國語言文學/學科教學(語文) |
外國語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課程與教學論(英語)/學科教學(英語)/外國語言文學 |
歷史文化學院 | 中國史/社會工作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學科教學(數學)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光學工程/電子信息 |
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 |
城市與環境學院 | 地理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學 |
機電與控制工程學院 | 光學工程/電子信息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教育技術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教育/現代教育技術 |
音樂學院 | 音樂 |
美術學院 | 美術/藝術設計 |
先進材料研究院 | 光學工程 |
創新創業學院 | 創業教育 |
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復試細則公告請詳見各學院網站。
課程與教學論各方向(除英語)均在教育科學學院復試。
七、其他注意事項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報志愿,在調劑系統里接受我校的復試通知后,才能參加復試(各加分項目考生可除外)。
2、沒有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3、調劑考生被我校擬錄取的,須在網上擬錄取通知發出24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狀態”。逾期不接受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學校會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會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追究。
湖北師范大學研招辦及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學校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磁湖路11號湖北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