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不予錄取。同等條件下,定向生優先錄取。
新生應按時報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不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
(2)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入學時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
?。?)政審不合格及體檢復查不合格者。
注意: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