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特制定《湖南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相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元化、多樣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實研究生相關培養要求的潛質。
4.堅持客觀評價。
根據學科特點與對研究生的要求,業務課考核成績應盡可能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確保安全健康。
嚴格落實長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盡量減少人員跨省流動、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加強人員安全防護,確保廣大師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我校特點的復試錄取辦法,審議批準擬錄取名單。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審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遴選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成員;審查復試結果;商討處理復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監控,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
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組織復試科目命題和試題試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訓復試專家組成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調檔和政審。
4.學科(領域)復試專家組
負責制定本學科專業的復試方案,對本學科(領域)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全面監督、檢查各學院(學科)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6.疫情防控應急處理小組
制定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落實防控物資,復試場地消毒等。
三、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統一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采用 “云視訊-云考場”(主平臺)、騰訊會議(備用平臺)等軟件平臺進行。遠程復試具體要求詳見《湖南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及環境等要求說明》。
四、復試時間
我校研究生復試從3月29日開始,所有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原則上一志愿考生的復試須在4月5之前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須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詳見各學院網站。
五、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復試比例
1.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招生學科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國家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自主確定本學院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發布。
2.參加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報考情況結合招生計劃擇優確定。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50分,滿分=100分的科目≥25分,滿分> 100分的科目≥50分,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根據申請情況確定不低于一志愿考生的分數要求。
4.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成績以加分后計算為準。
5.鑒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較充足,我校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6.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1.5;需調劑的學科(領域)以及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科(領域),復試比例可適當提高,原則上不超過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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