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實施細則》(西交研〔2013〕28 號)、《西安交通大學 2021 年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預申請資格注冊簡章》(http://yz.xjtu.edu.cn/info/1085/3301.htm)文件要求,現將管理學院
2021 年同力碩士申請注冊實施細則公布如下:
一、接收申請學科專業及指導教師
2021 年接收申請的專業、研究方向及導師詳見《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http://yz.xjtu.edu.cn/008.pdf)。
為提高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學院今年計劃與大型企業合作開設“智慧城市與大數據管理”方向同等學力碩士定制班,招收人數在 30-50 人,申請人可以在管理學院碩士生導師中選擇指導教師(每位導師可招生 0~1 人)。
二、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凡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的人員,均可申請同力申碩;
2.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及專業知識基礎,并具有較好的外語水平.
三、注冊程序
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須按以下環節完成注冊(否則申請注冊無效)。
1.網上注冊時間:2021 年 5 月 26 日-6 月 2 日
(1) 登錄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gmis.xjtu.edu.cn/zsbm/tdxl/)同力申碩預申請資格注冊系統進行注冊。
(2)按注冊系統說明,注冊后須如實填寫并提交信息和打印“西安交通大學
2021 年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預申請資格注冊信息表”。
(3)下載及填寫“西安交通大學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預申請資格審核表
(2021)”。
注:網報時本人須上傳學位認證等證照圖片;并留記報名號及查閱注冊系統各欄目內容等。
2.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包括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提交。
提交時間:2021 年 6 月 3 日-9 日提交材料清單:
(1)西安交通大學 2021 年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預申請資格注冊信息表(簽字版);
(2)西安交通大學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預申請資格審核表(2021)(簽字版);
(3) 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和學位認證報告(可登錄學位網: http://www.cdgdc.edu.cn/進行認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如持國外學位證書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科研能力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須將上述材料電子版按(1)-(5)順序掃描成一個 pdf 文件,以“姓名-同力申碩”命名后發送至 baijiao@xjtu.edu.cn。
紙質版資料通過順豐或 EMS 郵寄提交或當面遞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棄報考處理。考生保證上述材料的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錄取資格。申請材料一經提交,概不退還。報名材料郵寄或當面遞交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咸寧西路 28 號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教務中心(文管大樓107 室)
3.材料審核
審核時間:2021 年 6 月 4 日-12 日
4.綜合評價時間:2021 年 6 月 16 日前
學院聘請至少 3 名具有碩士研究生指導資格的教師組成綜合評價小組。評價小組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及評價。
5.確定擬注冊名單
學院根據政治思想、業務表現及綜合評價結果,擇優確定擬注冊名單后將在學院官方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在注冊系統下載并按要求簽署協議書(協議書經本人單位簽章后須及時在注冊系統提交掃描件,否則均視為放棄申請)。學院擬于 6 月 17 日前將擬注冊名單報研招辦審批及備案。
6.繳納培養費
經研招辦審核通過的申請注冊人須按照協議(及相關通知)要求,于 6 月
23 日-30 日前繳納學費,逾期未按時全額繳納培養費者,均視為放棄本次注冊。
四、課程學習與學位申請
申請注冊生效后,根據各學院(部、中心)要求,按照學校相關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在導師指導下制訂培養計劃,選修研究生課程(具體事項見相關通知),開展相關學習。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含外國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后,按規定開展學位論文工作。
關于培養、學位等具體要求,可登錄研究生院主頁,查看我校同力申碩實施細則(西交研〔2013〕28 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五、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baijiao@xjtu.edu.cn
辦公地點: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教務中心(文管大樓 107 室)管理學院網址:http://som.xjtu.edu.cn/
請預注冊考生實名加入 2021 西交管院同力碩招 QQ 群以免錯過重要注冊信息,群號:913463181。
六、相關說明
1.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屬于非學歷教育無畢業(學歷)證書;
2.申請人如未按時完成所規定任何注冊環節均視為本次申請無效,且逾期不補;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同力申碩人員學習期間,學校不提供住宿;
4.培養費一經繳納,一律不予退還(需單位抬頭票據須網報時提前在注冊系統欄目 5 內注明,否則均為個人名稱且不再更改);
5.申請人在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期間,不得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6.在申請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申請材料舞弊作偽或論文抄襲剽竊等,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已授予學位者,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撤銷其學位。
7.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