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現啟動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工作,即日起開始申報。根據《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寧大政〔2009〕121號的相關規定,現將2021年度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申報條件
(一)具有寧波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畢業班研究生);
(二)項目負責人已承擔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SRIP等校級科研項目,至今未結題的,不予受理。
二、資助項目類別及資助經費
(一)資助項目類別分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指定選題重點項目。
(二)資助經費為:
1. 一般項目:自然科學類1200元/項,人文社科類800元/項;
2. 重點項目:自然科學類3000元/項,人文社科類2000元/項,指定選題類3000元/項。
(三)2021年度增設指定選題重點項目。
三、推薦和評審原則
(一)限額推薦原則。2021年度推薦項目數根據學院非畢業研究生數、結合2019年度創新基金項目結題率進行分配,每個學院可推薦的項目數。
(二)評審原則。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評審原則。學院需嚴把推薦關,對于可行性差、缺乏創新等項目一律不推薦。項目研究內容完全為導師立項的課題內容者不推薦。
(三)確定推薦項目。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初評,由學校分配名額確定推薦項目,并根據得分進行排序,確定推薦資助類別為重點項目或一般項目。指定選題重點項目由研工部組織專家初評,根據得分排序,確定推薦資助項目。
(四)學校資格審查。根據經費總額,2021年度預計資助項目178項,一般項目120項,重點項目48項,指定選題重點項目10項。
四、申報時間及程序
2021年使用“研工評審”系統線上申報。資助項目的申報采取研究生本人申報、導師推薦、學院初審、專家評審組評審、學校審批的方式進行。需注意,申請項目題目或相近題目已申請校級其他類別科研項目立項資助的,不得重復立項。其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 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8日
研究生通過研工評審系統線上填寫《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和《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項目專家評審表》,每位申報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報項目1項。
(二)評審 2021年3月1日-3月14日
1. 一般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經導師線上評閱審核通過后提交至所在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學院根據導師確認后的項目組織專家開展線上或線下評閱、打分,最終確定推薦項目。
學院根據推薦和評審原則將初審后的推薦名單在學院內公示3天,無異議后由學院領導線上審核通過,并報送學校研工部。
2. 指定選題重點項目申請經導師線上評閱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研工部組織專家開展線上或線下評閱、打分,最終確定推薦項目。
(三)公示與發文 3月15日—3月30日
研工部審核,確定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建議名單在校內公示3天后,由學校發文公布立項結果。
五、項目管理
項目研究周期為一年,即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六、材料報送
請各學院統一將《關于寧波大學××學院報送校研究生創新科研項目材料的說明》(參考格式見附件3)、由系統導出《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項目學院推薦項目匯總表》,于3月15日前送至研工部余臨倩老師處(安中大樓604)。
研工部聯系人:余臨倩
聯系電話:87608029
郵箱:yulinqian@nbu.edu.c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