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北京市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方式、程序和時間
我校復試考核采取網絡遠程形式,復試時間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體時間和要求請考生關注學院網站陸續公布的復試相關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達到我校各專業(方向)復試分數線,復試流程查看官網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流程》。
參加復試前請考生按照復試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統中簽署《復試誠信承諾書》,閱讀《復試告知書》、《考場規則》,補全信息,上傳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照片、大學本科成績單原件照片、學生證(或畢業證)原件照片等材料,點擊“確認復試”,繳納復試費,根據各學院的安排參加預演及正式考核。
二、復試資格審查要求
所有考生須通過我校招生系統上傳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大學本科成績單原件照片(成績單須加蓋本科畢業學校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學生證(或畢業證)原件照片;我校對考生學籍學歷審核以研招網審核結果為主,如審核過程中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考生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參加考核,我校在復試時采用“考生身份識別系統”對考生本人、現場確認照片和身份證照片進行比對。
復試前,以下特殊類型考生須按要求將證明材料提交至學院審核:(1)非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交社保繳納證明、勞動合同、就業派遣協議、企業出具的證明等其中一項證明材料,用于證明與定向就業單位的工作關系;(2)國防生、軍人須提交經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3)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碩士研究生要求的證明材料。
需留存原件的材料待復試結束后,由考生郵寄至學院,郵寄時間及地址另行通知。
考生要確保填報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復試比例
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考核方式及內容
五、復試成績計算、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及格分為132分),其中外語能力測試滿分60分、專業及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60分。
一般專業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總成績計算方法由學院制訂,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在30%-40%。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我校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加強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復試結束后,我校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加分原則和依據
我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其他專項計劃/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執行教育部有關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規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我校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考生資格,符合資格的考生將享受初試成績總分加分(單科不加分)。
八、錄取原則
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按時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信息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或各學院官方網站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復試費用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參加復試應繳納100元復試費,復試費通過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網上支付。繳費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十一、調劑工作辦法
十二、監督
學院受理考生投訴的郵箱及電話見下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考生投訴的郵箱bjtuyzb@bjtu.edu.cn,電話010-5168815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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