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調劑條件
(1)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要求:
①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⑥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⑦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⑧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⑨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⑩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2)申請我校學術學位類專業的調劑考生一志愿報考專業須為學術學位類;申請我校全日制專業的調劑考生一志愿報考學習方式須為全日制;申請我校非全日制專業的調劑考生須為在職定向;
(3)須符合各學院制訂的其他調劑要求。
2.調劑工作程序
(1)各學院根據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擬定本學院接收調劑專業、調劑要求、調劑錄取辦法等,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
(2)各學院在網站上公布本學院調劑信息,并在規定時間開通“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調劑信息。
(3)各學院按時關閉“調劑服務系統”,遴選調劑考生并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發放復試通知。
(4)各學院對調劑考生進行考核,對于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報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發放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5)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示調劑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上一篇:2021年北京交通大學MBA政治理論考試安排(調劑)
下一篇:沒有更多了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