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在疫情防控前提下,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依據 河北經貿大學關于修訂《河北經貿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冀經貿學科〔2021〕13 號)文件的要求,采取適當方式組織本學期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答辯過程須嚴謹規范,保證同等質量。
答辯對象: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論文外審通過的碩士研究生。
答辯時間:2021年11月2日-11月28日。
請各培養單位嚴格把控,按時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 答辯前,各培養單位按照文件要求組織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提交《答辯委員會組成審批表》紙質版至研究生學院(答辯表決票在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打印,蓋各培養單位公章使用)。
2. 各培養單位留存答辯相關材料。
3. 11月28日前,各培養單位必須將答辯結果《答辯結果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交至研究生學院備案。
4.參照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本學科研究生申請學位應完成成果做出的相關規定,請各培養單位將參加答辯的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見附件)紙質版(蓋學院公章)與電子版交至研究生學院備案。
相關表格可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學位管理-相關表格處下載。
研究生學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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