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復試工作方案將于復試前在研招網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 我校在復試時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xiàn)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最遲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4.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5.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8.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9. 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