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
各學院擬定3月底至4月上旬陸續開展復試調劑工作。具體時間見《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二)復試方式
我校建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機制,復試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具體要求見《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要求》。各學院須在復試辦法中詳細說明所用面試軟件及注意事項,并做好合理的技術保障。
復試期間,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公告,保持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
(三)復試要求
1. 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各學院具體復試要求見《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四)復試資格
1. 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見《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線名單》。
2. 調劑考生要求:
我校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調劑,調劑基本原則為:
(1)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各學院可根據以上原則,根據學科特點制定調劑的其他學術條件。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開放、關閉調劑服務系統的時間須提前公布。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擬調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則上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