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院將根據招生管理系統(http://app.snai.edu)中的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地址等相關信息,于4月20日左右向各單位寄送函件及審查表。請考生根據系統中反饋的EMS單號信息,實時跟進材料寄送和辦理進展,并及時與研招辦溝通。
審查表及人事檔案應于2021年5月8日前回寄研招辦(地址附后,定向生不調檔)。人事檔案材料應以機要形式寄送。審查表可以機要、EMS或順豐形式寄送,如與人事檔案同步以機要形式寄送,切勿將審查表封存入人事檔案。非定向應屆生的人事檔案調檔時間可推遲到畢業后,審查表應在規定時間前先行寄送。
定向生應確保招生管理系統中的通訊地址準確、詳盡,以便于5月中旬左右收取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三份);同時應確保定向培養單位名稱、所在地碼無誤。在完成協議簽章后,應及時將協議回寄我院。具體操作以mpacc@snai.edu發送的郵件要求為準。
二、體檢
考生可點擊下載《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健康檢查表》,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于2021年5月8日前以EMS或順豐形式將體檢結論表格原件(含各類化驗單)寄回我院。考生亦可使用上述醫院所提供的健康檢查表原件,但體檢內容必須包含我院體檢所需項目:內科、外科、視力、辨色力、血壓、體重、腹部B超(肝、脾、膽、胰、腎)、心電圖檢查、X線胸部檢查、血液化驗(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體檢報告的有效時限為3個月。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三、材料回寄地址(含檔案寄送)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收件人:肖老師
電話:021-69768051
郵編:201702
四、錄取通知書
我院擬根據招生管理系統中的考生通訊地址等相關信息,于6月中旬寄出錄取通知書。請考生根據系統中反饋的EMS單號信息,實時跟進寄送進展,并及時與研招辦溝通。
五、非定向生黨團關系轉接
1.黨組織關系轉接應開具介紹信。介紹信開具說明如下:
介紹信抬頭寫明“中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委員會”,由“某某單位”去“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的回寄地址及聯系人、電話、郵編等信息務必填寫清楚。介紹信應密封,并由新生黨員在報到時交研究生黨總支。介紹信須在有效期內,逾期不予接收。
2.團組織關系轉接通過“智慧團建”系統完成。轉入團組織全稱:上海市上海市市級機關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2021級新生臨時團支部。“智慧團建”系統操作路徑(選擇組織):團上海市委→ 上海市市級機關團工委→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團委 → 上海市 上海市市級機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2021級新生臨時團支部。
新生團員應同時在團員證上辦理轉出手續,入學后由新生團支部統一辦理團員證上的接收手續,轉入組織公章為“共青團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委員會”。
六、非定向生戶口遷移
(1)上海生源的新生戶口不予遷入;
(2)在上海市高校讀本科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生,建議將戶口遷入我院(方便畢業時辦理落戶手續);
(3)其他非上海生源的新生戶口,本著自愿原則,戶口可遷可不遷。
如需把戶口遷到我院的,遷入地址為“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盈港東路777號”,落戶地警署為“徐涇派出所”。戶口在報到后十天內均可辦理,過時不再補辦。新生在原所在單位交納的公積金、養老金,不轉入學院,仍由原所在地有關部門保存。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