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等文件要求,現對做好2021年12月研究生學位授予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提交學位答辯申請
(1)研究生登錄江南大學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錄入科研成果,做好學位資格自檢和學位授予數據核對后,再提交學位答辯申請,同時在系統中提交符合盲審要求的電子版學位論文(PDF格式)。學院接受申請所需材料及申請截止時間具體以各學院規定為準。
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開放時間:
博士:10月13日-10月20日;碩士:10月20日-10月27日。
(2)所有類別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必須進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各學院要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道德審查,要求所有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確保學位論文的真實性和原創性。
(3)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學位答辯申請前須完成預答辯工作。
(4)所有研究生提交答辯申請時電子版論文題目必須與系統中的學位論文題目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擔。如需修改論文題目,可在系統中提交修改,導師審核通過即可,具體路徑為:開題與論文-論文信息修改-申請論文題目修改。系統中提交的盲審論文電子版本應嚴格按照盲審要求準備,若發現不按要求(如無盲審封面,出現導師姓名、學生姓名、學號等)提交,則推遲到明年6月份申請學位且必盲(達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作為答辯資格審核不過,按相關學籍管理辦法處理);確認提交答辯申請后,論文將不能修改,若仍需修改,請與導師聯系撤銷答辯申請,重新提交。
2、答辯資格審核
導師和學院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對答辯申請進行審核,要嚴格把好申請資格審核關,重點審核擬申請學位研究生發表的學術成果是否達標、學位論文是否符合盲審要求。學院需在以下時間節點前在系統中完成審核并向學位辦提交學位答辯申請匯總表(電子版)。
博士:10月22日;碩士:10月29日。
3、論文盲審
研究生院學位辦從系統中調取全部博士學位論文和抽檢到的碩士學位論文送盲審。
4、論文答辯
各學院組織論文答辯。答辯時間安排如下:
12月初-12月15日前。
5、學位授予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時間:12月20日前。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時間:初定12月31日。
6、上傳論文
12月31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系統中上傳最終版的學位論文。如因不提交論文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擔。
7、畢業離校
根據學校和學院相關規定操作。
8、補充說明
(1)未授予學位但已獲得畢業證書不滿一年的碩士研究生,未授予學位但已獲得畢業證書不滿兩年的博士研究生,如需參加本次學位申請,請按相應學位類別規定時間提交申請。
(2)已達到學習最長年限的研究生,如還未達到學位條件但已滿足畢業條件的,可先只申請畢業答辯,申請畢業答辯的時間11月11日至11月20日。只申請畢業答辯的,論文無需盲審,盲審工作在以后滿足學位條件申請學位時進行,博士研究生可在畢業答辯后兩年內申請學位一次,碩士研究生可在畢業答辯后一年內申請學位一次,過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學位辦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