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是國家“雙一流”計劃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學?,F有1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4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種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和28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以及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類在校研究生20000余人。
為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專業人員的素質,多渠道地促進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國務院學位辦[1996]29號文),我校長年開展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工作。
學力是指學習能力和知識水平。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簡稱同等學力申碩)是指具有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可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完成了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可授予碩士學位。同等學力申碩,只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書,而無研究生畢業證書。所獲碩士學位證書可在教育部學位網查詢。
報名條件: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2、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
報名辦法: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學位授予】申請人自資格審查合格之日起,必須在七年之內修完所申請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按要求參加考試,取得合格成績,修滿規定的學分;在省級學術刊物發表一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獨立完成),并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我校學位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