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了促進研究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協同發展,引導研究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和努力鉆研,鼓勵研究生積極創新創業,投身社會公益實踐,樹立正確的成長觀和擇業觀;也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造就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人才。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政策,結合《華中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精神,經研究,研究生工作部決定開展2021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具有正式學籍并取得畢業資格的全日制脫產且在校在讀的應屆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研究生手冊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2.在讀期間,積極參加各類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熱心公益、積極從事和參與學生工作,熱心為培養單位和廣大研究生同學服務者優先考慮。
3.態度端正、勤奮好學、學風良好、成績優良,通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
4.讀研期間,學術型研究生須在學術研究等方面取得相應成果,且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在實踐技能提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且具有相關證明材料。
5.讀研期間獲得過校級以上(含校級)表彰或獎勵。
6.在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專業實踐、志愿服務、學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可參評優秀畢業研究生。
7.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優秀畢業研究生:
(1)讀研期間受到學校通報批評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2)在擇業過程中,因個人原因不講誠信,違約者;
(3)因故不能按時畢業者;
(4)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5)無故曠課者;
(6)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完成學業者;
(7)兩個學期以上(含兩個學期)沒有按時注冊者;
(8)惡意拖欠學費和住宿費者;
(9)所在宿舍因違紀被舉報者;
(10)其他違反校紀校規者。
8.對已評定為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學生,之后如發生違約、學位論文未通過或發生其他不良行為(如作弊、剽竊他人成果及違反校紀校規等),學校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研究生資格。
9.建議各培養單位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單位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制度和條例,保證評選工作公正、透明、科學,切實做好評選工作。
三、評選辦法
1.根據《華中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精神和要求。
2.個人申請。畢業研究生根據評選條件,填寫“華中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申請表”,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申請。
3.單位評審。各培養單位按照評選條件和分配名額,自行制定評選工作具體操作辦法,原則上應按照民主評議、單位研究生工作小組審定以及公示的程序進行(單位公示時間應不少于三天)。
4.學校公示。研究生工作部終審后將最終評選結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三天。
四、評選要求
1.各單位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重視,認真組織評選,評選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全面衡量,嚴格把關,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堅持定性與定量、平時考核與綜合考評,全面發展與單項創先、基本素質與發展潛質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表彰的先進性。
2.各單位要結合評選工作,大力選樹和宣傳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先進典型事例,廣泛開展以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主題的學習活動,踐行以立德樹人,實現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為主要內容的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
3.各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評選及公示工作,并按要求將材料報送至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報送要求
各單位務必于5月21日(下周五)下午3點前,將獲獎學生申請表與本單位的最終審定結果,紙質簽章版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11辦公室),電子版(以“培養單位名稱+2021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資料”命名)發送至研工部郵箱ccnuygb@163.com。
未盡事宜,請與研究生工作部聯系,聯系電話:67861491,電子郵箱:ccnuy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