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大教育音樂專業在職研究生考試要求:系統掌握音樂教育學的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能運用音樂教育學的基本原理和理論分析和解決中學音樂教育的現實問題。主要參考書:朱詠北、王北海主編《新編音樂教育學》人民教育出版社;
湖南師范大學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考試科目有政治理論、英語、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專業考試,共4門。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由湖南師范大學單獨組織,復試時進行;其余2門全國聯考。
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學科教學(英語)專業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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