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二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六年半內完成兩個階段的學習。
第一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5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5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一階段的學習培養模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員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學習方式相結合的彈性培養模式。
第二階段:申請人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進入學位論文階段的手續,并在一年半內完成學位論文的開題、撰寫和答辯。如答辯未通過可申請一次重新答辯,但需在半年之內通過論文答辯,且重新交納答辯費,如仍未通過則不能再申請學位。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經學校審查達到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收費標準:
第一階段:培養費16000元。
第二階段:學位申請及答辯費8000元。
學位申請及答辯費在通過學位相關考試進入論文寫作環節時交清。收費標準依據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所有費用一經交納,概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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