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階段是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培養過程的一個重要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全國MPA指導委員會對MPA研究生學位論文提出的要求,我校MPA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撰寫、答辯和學位授予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并按照《海南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實施辦法》進行操作。
MPA學位論文的內容可以是學術性研究、專題研究報告、高質量的調查研究報告及編寫高質量的案例等。無論何種形式,主要考核研究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便于評價和比較,特提出以下量化指標,以保證MPA研究生論文的質量。
1.選題(權重20%)
★專業性(是否符合本專業方向)
★實用性
★重要性
2.學術理論(權重20%)
★理論方向
★理論深度和學術水平
★獨立見解
★研究方法(如比較方法、案例方法、調研方法等)
3.應用價值(權重30%)
★全國性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
★公共部門或行業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
★可操作性(可行性)
★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綜合能力(權重15%)
★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
★分析問題的能力
★調查研究的能力
5.寫作能力(權重15%)
★邏輯性
★結構是否嚴謹
★行文是否流暢
★引注和參考文獻(中外文)的規范程度及涉及廣度
6.答辯情況(權重100%)
7.總分采用百分制。按前五項分數合計的70%與第六項分數的30%加總計算。
以上就是海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論文要求,如果您有意向報考可在每年10月份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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