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類型。非全日制僅招收在職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畢業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養方案統一、環節要求一致、上課方式靈活、學生管理統一、學費管理統一”的模式進行培養管理。
錄取為定向的碩士研究生:在錄取時須提交定向協議(定向協議由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自行協商簽訂,內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統一要求,也可參考使用學校模版)。定向研究生在新生入學時不轉人事檔案和黨團關系,學校也不提供住宿,畢業時按定向合同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錄取為非定向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入學時應提交人事檔案,轉接黨團關系,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新生入學報到時若不提交人事檔案,則視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業單位,有固定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