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校涉密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安全,保證涉密研究生培養和軍工科研項目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及學校有關保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涉密研究生管理
第一條參與我校軍工科研項目,且確須知悉項目涉密事項的研究生統稱為“涉密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允許被確定為涉密研究生。校研究生院、軍工項目管理處和保密辦公室為管理涉密研究生的職能部門,各基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部門涉密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研究生參與軍工科研項目時,所在部門應按照《東北大學軍工科研涉密人員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對研究生進行嚴格審查,填寫《東北大學涉密研究生審查表》(見附件1),經導師審查、研究生院、科學技術(軍工項目管理)處和保密辦公室審核,報校涉密人員審批小組批準后,確定為涉密研究生。涉密研究生按照《東北大學保密工作管理規定》和《東北大學軍工科研涉密人員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第三條涉密研究生實行導師負責制。涉密研究生導師對涉密研究生負有日常保密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導師在指導研究生參與軍工科研項目研究時,應對涉密項目研究內容進行分解、降密處理,并監督參與軍工科研的研究生嚴格遵守保密規定,確保知悉的國家秘密不泄露。
第四條涉密研究生在涉密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并履行涉密學位論文移交手續后,方可申請脫密,辦理相關脫密手續。涉密研究生脫密按照《東北大學涉密人員脫密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第二章 涉密學位論文管理
第五條涉密學位論文密級確定
涉密學位論文是指研究背景源于我校承擔的具有密級的軍工科研項目的論文,或雖無涉密項目背景,但內容涉及我校知悉的國家秘密的論文。涉密學位論文分為秘密、機密二個等級。論文密級原則上不得高于參與軍工科研項目或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的密級。
第六條涉密學位論文申請
(一)擬撰寫涉密學位論文的涉密研究生,須在學位論文開題前填報《東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申請表》(見附件2),經導師確定論文密級后,交由所在基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查,軍工項目管理處和保密辦公室審核,報校定密工作小組審批,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涉密學位論文一經批準,基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涉密研究生申請涉密學位論文的申請交至學院(部)研究生教學管理部門備案;涉密研究生須簽訂《東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作者保密承諾書》(見附件3)。
(三)非涉密研究生不得申請撰寫涉密學位論文。學位論文開題前未提出涉密學位論文申請的論文按非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條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
(一)涉密學位論文作者發表學術論文的量化標準要求與同學科非涉密研究生要求一致。涉密研究生及其導師應對擬發表的學術論文和其它擬公開的研究成果進行無密化處理。
(二)涉密論文的制作、傳遞、保存等過程按照《東北大學保密工作管理規定》等學校相關保密規定執行。
(三)涉密學位論文的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及學位評定等環節的程序要求與非涉密學位論文相同。會議的組織,須嚴格執行《東北大學涉密會議保密管理規定》,參會人員須簽訂《東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保密承諾書》(見附件4)。
(四)涉密學位論文要在導師指導下最大限度作降密處理。涉密學位論文的中英文題目和中英文關鍵詞,以及開題報告、中期檢查報告、授予學位材料(包括導師評語、答辯決議等)等應上交的材料內容須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無密化處理,達到可以被公開的要求。
(五)涉密學位論文評閱由研究生院聘請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評閱專家須簽訂《東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保密承諾書》(見附件4)。涉密學位論文的評閱時間不少于3個月。
涉密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核由所在學院(部)研究生教學部門負責,審核通過后由學院(部)指定的專門涉密工作人員將涉密學位論文和《專家評閱意見書》(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院學位科。《專家評閱意見書》所填寫的內容為非涉密內容,導師應對其是否涉密進行審查。
(六)論文的密級須與開題時經校定密工作小組審批的級別一致。涉密學位論文印刷本和電子版的封面右上角須注明具體密級和保密期限,各密級的最長保密期限及書寫格式規定如下:
秘密★ 年(空白處填寫保密年限,一般不超過10年);
機密★ 年(空白處填寫保密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
(七)涉密學位論文作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獲得學位后,應及時將涉密學位論文印刷本和電子版連同《東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申請表》送交學院(部),并由學院(部)送至學校檔案館按涉密文件歸檔。涉密研究生的學位材料由學院負責正常歸檔。涉密學位論文保密期滿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學位論文由相關職能部門按國家和學校關于公開學位論文的管理要求進行管理。
第八條涉密研究生導師負責對所指導的涉密學位論文從申請至歸檔的各個環節進行保密管理,基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程監督。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條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軍工項目管理處和保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東北大學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