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是研究生所從事科研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現形式,是研究生申請相應學位的重要依據。為提高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規(guī)范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根據《沈陽工業(yè)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以及我校各層次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各類型研究生學位論文模版的相關要求,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學位論文審查范圍
凡申請我校博士學位、各類型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均應按本規(guī)定進行格式審查并依據相關條款決定是否延期或取消學位授予。
二、審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1.審查分校院兩級管理:
(1)院級管理由導師、學院預審專家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
(2)校級管理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學位辦”)負責。
2.審查時間分三階段進行:
(1)預答辯后,評閱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聘請一位專家對學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格式進行預審,預審合格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評閱;
(2)答辯后,分委員會討論前,由分委員會負責對學位論文格式進行審查;
(3)提交校學位辦后,由校學位辦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格式進行審查。
三、學位論文格式審查標準
各責任單位按照“沈陽工業(yè)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評價項目,對學位論文格式進行量化審查。
四、處理辦法
1.預審專家根據“評價體系”對學位論文進行格式審查,指出具體修改內容并明確提出“同意答辯”、“修改論文后答辯”、“延期答辯”等意見;
2.分委員會組織專家根據“評價體系”對學位論文進行格式審查,可依本規(guī)定第四條第三款提出處理意見;也可以依據本規(guī)定,由所屬培養(yǎng)單位制定院級處理意見;
3.校學位辦組織專家根據“評價體系”對學位論文進行格式審查,根據評分結果,采取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1)得分低于40分的學位論文,延期授予學位,修改論文,六個月后經復審達到80分,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低于80分取消學位授予資格;
(2)得分達到40分不足60分的學位論文,延期授予學位,修改論文,三個月后經復審超過80分,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低于80分取消學位授予資格;
(3)得分達到60分不足80分的學位論文,由學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修改論文,復審合格后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但不允許參加各級優(yōu)秀論文評選;
(4)得分達到80分的學位論文,提交本次授位討論。
五、連帶責任
1.導師連帶責任
(1)一年內有一人次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延期授位,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資格;
(2)一年內有一人次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不予授位或一年內有兩人次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延期授位,停止該導師招生資格三年;
(3)連續(xù)兩年所指導的研究生出現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不予授位,或一年內有兩人次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不予授位,或兩年內累計達三人次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延期授位,取消導師資格。
2.分委員會(培養(yǎng)單位)連帶責任
經校學位辦審查,一年內出現因格式審查不合格而不予授位或延期授位人數超過本次申請授位人數的10%(申請人數不足10人按10人計算),次年招生計劃削減10%,分委員會主席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上作出詳細說明并提交書面整改意見。
3.預審專家連帶責任
因校學位辦審查不合格而使研究生延期授位或不予授位,負責該學位論文格式審查的預審專家將在次年停止招生一年,如果預審專家負責審查的學位論文經校學位辦審查,不合格率達到50%,將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含博士生導師),如預審專家已經提出修改意見而學生未按照意見修改,則預審專家不負連帶責任。
六、其它
1.研究生指導教師有義務承擔學位論文預審任務,不允許指導教師以各種借口拒絕接受學院分配的學位論文預審任務;
2.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規(guī)定解釋權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