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須在規定的時間轉入我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錄取資格無效;我校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進行在職學習,不享受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其戶口、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后,按照《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