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得上海財經大學課程考試資格證的同等學力人員,如果申請經濟學碩士學位,須按照《上海財經大學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管理辦法》(上財研〔2015〕7號)及其它相關在職研究生管理規定執行,主要包括:
1、專業課程考試
完成并通過我院規定的16門課程,獲得總共34學分。
2、學校統一考試
學校統一考試費:100元/門次。
科目:《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和《微觀經濟學》。
最后一次學校統一考試報名時間:10月(具體時間以考試報名通知為準)。
3、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統一考試費:100元/門次。
科目:外語水平和經濟學科綜合水平。
最后一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間:3月(具體時間以考試報名通知為準)。
4、學位論文
同等學力申碩人員須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
最后一次學位論文正式答辯時間:上半年(具體時間以論文答辯工作通知為準)。
5、收費項目與標準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學費:6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