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加強對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在職人員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暫行規定。
一、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
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是指未獲得碩士學位,但經過進修學習等方式,學習并掌握了碩士研究生相應學科專業的理論課程及實踐環節,實際上達到了該學科專業碩士學位的水平,具備了該學科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畢業同等學習能力的優秀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國民教育序列)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在與所報考專業或相近崗位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身體健康。
2、本科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
3、在我校修滿報考專業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所要求的全部學位課程和選修課程,且成績合格(須由研究生院學位與培養管理處出具成績證明)。
4、通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合格。
5、在國家一級學會學術期刊(不含增刊、會議論文集、專輯)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研究型、且屬于所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范圍內的學術論文3篇(含3篇)以上;或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第一作者學術論文1篇(含1篇)以上。
6、主持國家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重大科技攻關項目,973項目,863項目)科研課題1項或部省級科研課題3項。
三、資格審查和應提交的報名材料
1、資格審查
同等學力報考人員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結束前一個月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處提供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各種原件。
2、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提供下列報名材料:
(1)報考博士研究生登記表兩份。
(2)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二寸彩照3張。
(3)提交科研簡歷(完成科研項目的有關材料)和考取博士研究生以后研究設想的陳述書。
(4)有關證明具備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報考條件材料的復印件。
(5)兩位所報考學科專業的博士生導師提供的專家推薦書。
四、考試與錄取
1、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自然辯證法和兩門碩士專業基礎課(數學、物理、化學、土壤學、植物學、農業氣象學、經濟學、管理學、植物生理學、動物生理學、臨床獸醫學進展、植物生物化學、動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材料力學、農業工程綜合、工程力學、遺傳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等任選兩門與報考科目不相同的課程)。
2、錄取類別為計劃外委托培養博士研究生。
五、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
六、本暫行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暫行規定同日廢止。
七、本暫行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