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論文選題
論文題目應在考慮學術意義和應用價值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已確定的方向范圍內選擇。論文選題應盡可能與本專業承擔人的科研項目相結合。
論文選題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研究生本人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選題過程中要了解熟悉學本學科前沿情況,要選擇有新創意義或重大應用價值的課題。選題的起點要高,工作量適當,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預期研究目標。
論文選題應在第三學期期末前確定。
二、論文開題報告
1.開題報告的內容
開題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論文題目、選題依據、選題的理論和實際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分析、研究方案和論文大綱等。
開題報告必須對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做出詳細的綜合分析,并列出參考文獻。
研究方案應明確研究內容、研究目標、研究方向、時間安排、擬突破的難題和創新點。
論文大綱應明確章、節兩級目錄,并對主要內容和重點進行必要的說明。
2.論文開題報告評審
開題報告由碩士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字數一般不少于3000字。
第三學期期末,由各院(系)以本學科導師組成員為主體,組成評審組,對研究生提交的開題報告逐一進行集體評審,并做出評審結論。評審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
3.開題報告評審合格的依據:
(1)指導思想正確,研究方向明確,研究目標科學,選題合理;
(2)具有獨立搜集和綜合分析資料的能力,掌握與本選題有關的國內外研究動態,占有本選題研究必備的資料;
(3)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本選題的重點和難點。對研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有確切的認識,學術思想清晰,分析思路基本正確;
(4)研究工作計劃科學合理,基本具備開展本選題研究的各種條件。
4.開題報告評審不合格的依據:
(1)選題偏離研究方向,選題不當;
(2)參考資料不足,綜合分析能力低,對本選題的研究活動缺乏了解;
(3)無新意,研究重點不突出,預期達到的研究目標過高或過低;
(4)開題條件不具備,研究方案安排不周,難以按期完成。
開題報告評審不合格者,需重做開題報告。
開題報告評審通過后一周內,將《河南財經學院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表》原件一式兩份報研究生處備案。
三、特別規定
開題報告是撰寫學位論文的基本依據,一經審批通過,必須嚴格按此進行學位論文的研究和寫作。若改變題目或變動主要內容,需重新做開題報告,否則不予以安排答辯。開題報告評審通過與舉行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0個月。開題報告延遲通過,論文答辯安排將做相應推遲。
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校研究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