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可以采取筆試、口試、面試、技能測試等形式,面試組成員3~5名專家組成。
2.復試成績滿分為300~500分,擬錄取考生復試成績需合格。各學院分學科按初試和(或)復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復試考生均需要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調劑考生可以無復試通知書,但需向調劑學院提供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無需蓋章):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復印件紙型為A4紙,身份證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2)交納復試費100元。
(3)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本人學生證,還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4)往屆生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 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 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全國統考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的主干課程。
(6)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7)現役軍人(非強軍計劃考生的現役軍人均錄取為委托培養類別)、國防生(均錄取為委托培養類別)、委托培養生、定向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或者強軍計劃考生)以及需保留入學資格等類型考生,均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需與我校簽署相關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委托培養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戶口等,不參與我校培養機制改革,我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8)我校所有被調劑錄取的考生均需繳納學費。
4.我校各專業復試均實行差額復試,并對專業能力、專業外語及口語、邏輯分析、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深度考查,請考生作好準備。詳見各學院復試要求。
5.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開學后進行。學籍學歷有問題的考生被學院擬錄取后需提交相應的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與名單由學院通知。
6.錄取類別為自籌經費、定向或委托培養的考生,需按要求簽定自籌經費協議或定向、委培協議;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考生的調檔函將于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放。
7.符合照顧優惠條件才達到我校復試線的考生,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8.推薦免試考生是否再次參加我校3月份的復試請咨詢相關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