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課程的選修
?。ㄒ唬└鶕囵B計劃選修研究生課程。研究生入學后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按所在學科的培養要求,制訂個人的課程(及環節)學習計劃,并根據培養計劃和課程目錄,在研究生部規定的時限內,正式辦理選課手續。研究生課程的正常選修安排在每學期開學初。選課具體時間見研究生部的通知。
?。ǘ┭a選和退選。研究生可以在研究生部規定的時限內按有關規定補選和退選研究生課程,逾期不予辦理。研究生課程的正常補、退選安排在每學期的開學初;退選的課程將從成績單中移去。每學期辦理補、退選課程的具體時間見研究生部的通知。
?。ㄈ┻x課、成績與學分。凡已正式辦理選課手續的課程,其成績一律記入研究生的課程學習成績單。研究生完成課程的各教學環節,且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應課程的學分。未正式辦理選課手續而旁聽的課程,研究生不得參加考試,不計學分。若研究生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退選手續、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或未按教師要求完成課程的教學環節,成績記“0”分或“不通過”。
?。ㄋ模┻x修外校研究生課程。研究生根據需要可選修外校的研究生課程作為學位要求的課程,在填寫《選修外校研究生課程申請表》后,須得到指導教師同意、所在學科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可并簽字。選修課程后,應完成所選課程要求的教學環節,并參加考核,成績單須由開課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門蓋章,經我校相關學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核后,交研究生部登記備案,方能取得學分。
(五)正式入學前選修的研究生課程。我校本科生在本科期間選修研究生課程,須征得指導教師或所在學院(研究所)同意,正式辦理選課手續。一經選課,即按照研究生課程學習及成績管理辦法執行。研究生入學后,經核實,可認定相應的研究生課程學分。研究生課程學分不能與本科生的學分重復計算。
外??既胛倚5难芯可?,在入學前經正式手續隨本校研究生修過我校研究生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入學后,經核實,可認定學分。
?。┭a修課程。研究生選修的本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課程一般只作為補修課程,記非學位要求學分。
(七)免修課程(或環節)。凡符合免修條件的課程(或環節),可免修,直接獲得學分。
二、課程考核及成績確定
(一)研究生課程的考核方式:
研究生課程按考核方式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類??荚囌n程成績采用百分制,考試成績在60分(學位課程需要70分及以上)以上者為合格;考查課程成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記“通過”或“不通過”。研究生課程可采用筆試、口試、筆試與口試結合、閉卷或開卷、課程論文、完成課程規定的項目等形式進行考核。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大綱的要求,確定考核方式。學位課應采用考試方式。
?。ǘ┛己税才排c有關要求
研究生課程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最后兩周內。公共課首先安排考核日期,由研究生部和開課單位協商確定后,通知各學院(研究所)。隨后,各學院(研究所)再安排其他課程的考核日期,與教務處協商教室后,盡早通知任課教師和研究生。
?。ㄈ┕舱n程
政治理論課及外語課:按課程要求參加考核。
學科專業要求課程按各學院(研究所)確定的考核方式進行。
必修環節:必修環節主要包括專業實踐、學術活動、開題報告、“三性”實踐等,本環節必須由有關教師給出考核成績或寫出評語,考核合格方能取得學分。教學實踐和學術活動要求寫出思想小結和學術報告。
?。ㄋ模┲匦?、重考
研究生課程考核不及格者,允許“重修”或“重考”一次。“重修”課程的研究生應參加下一次課程的學習,按要求完成課程的教學環節,并參加考核。“重考”的研究生不需參加課程的全程學習,只參加下一次研究生課程的考核?!爸匦蕖被颉爸乜肌闭n程的成績記錄方式與正??荚囅嗤?,但在成績后注以“重考”或“重修”字樣。
辦理“重修”或“重考”的研究生應填寫《研究生課程重修、重考申請表》,在下一次開課學期初,在研究生部按有關規定正式辦理相應手續,并通知有關任課教師。申請“重考”的研究生須經任課教師簽字批準。
研究生在學習期間一般只允許“重考”或“重修”一次。研究生在全學程內出現兩門次學位課不及格時,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ㄎ澹┚徔?/p>
研究生因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者,可申請緩考。填寫《研究生緩考申請表》,同時必須有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校醫院出據的證明,向研究生部申請緩考,經批準后,申請書和醫院證明原件留研究生部保存,以復印件通知任課教師。因事一般不能申請緩考。緩考不單獨安排考試,經批準緩考的研究生與下一次研究生課程考核同時進行,按正常考試記分。
?。┛荚嚊_突時的處置
研究生在兩門課程考試時間發生沖突時,本人要盡快向研究生部通報,以便協調安排。
?。ㄆ撸┭芯可鷤€人培養計劃內的所有課程和環節(包括學位要求課程和非學位要求課程)須考核通過后,方能申請論文答辯。
(八)研究生考試作弊者除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以外,該門課程記 “0”分,以后視其表現,由所在學院(研究所)決定是否準予重修。
三、課程成績及試題和試卷的管理
?。ㄒ唬┭芯可n程成績的錄入。研究生課程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在研究生部規定的時限內錄入學生成績,打印成績單,經核實并簽字后,交研究生部。
?。ǘ┏煽兏?。成績一經任課教師簽發,任何人無權隨意更改。若確屬判卷有誤,任課教師應按研究生部的有關規定做修改。
?。ㄈ┰囶}與試卷管理。研究生課程結束后,任課教師應保存試題和試卷兩年,研究生部將不定期地抽查研究生課程的試題與試卷,組織專家組評估,并通報抽查和評估結果。
四、學分計算
每學期按16周授課(另加2周考試),每周的課內學時數為課程的學分數。對不滿一學期教學的課程,其學分由該課程課內總學時數除以16來計算。
五、附則
?。ㄒ唬┭芯可目蒲谐晒麑嵭兄笜肆炕0凑铡督骺萍紟煼洞髮W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計算方法》,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分值至少滿10分,方可授予學位。畢業論文申請提前答辯的研究生,除滿足學分的規定要求外,其科研成果分值應在30分以上,方能申請提前答辯。
(二)在已公開發表的論文中,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在計算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時,學生作者排名按第一作者計算,但該論文相當分值的起算應乘以0.8的系數。
(三)研究生科研成果審核工作由研究生部組織實施,畢業研究生的科研成果量化分值由研究生部每年通過一定方式公布。
六、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